1.医患沟通的内容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主要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患者病情状态、诊断情况、相关检查的目的及结果,主要治疗手段、疾病的转归及预后、各项处置的风险及并发症、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的风险及并发症、出院注意事项、医疗费用等内容。沟通中若患者及家属有异议或意见建议,应回答质疑听取意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2.医患沟通的三个层面
(1)普通疾病患者,由主治医师在查房时将病情、检查结果、治疗方案、预后等信息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2)疑难和危重患者,由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连同责任护士一起与患者及家属沟通。
(3)病情突然变化的患者,有主治医师或值班医生,立即与患者和家属沟通,告知患者病情状态,目前的治疗方案,面临的风险及后果等。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执行上级医师意见。
3.医患沟通的主要形式和要求
(1)床旁首次沟通:
一般疾病,要求主治医师在首次查房结束时,及时将患者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案,以及进一步诊治检查方案等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12小时内要介绍医院及科室概况、住院须知,签署入院相关知情告知,并在护理记录中有所体现,安慰患者休息等待诊治等。
(2)住院期间沟通:
在患者住院期间,主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必须对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相关检查目的及结果,主要治疗手段、各项诊疗措施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风险及并发症、医疗费用等内容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并将沟通内容记载在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上。
(3)集中沟通:
在手术或有创检查和治疗前,主治医师或操作医生应召集患者及其家属,对其交代病情,详细讲解手术或检查目的、方法、风险和预后,回答患者和家属提出的问题和质疑,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出院前沟通:
对即将出院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如实将病情告知患者及家属,让其了解疾病治疗情况,将来的发展情况,出院注意事项等,并在出院记录上有所体现。
4.医患沟通制度保障
“医患沟通”应该作为制度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中,医院的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抽查医患沟通情况,对执行效果加以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作为考评和评优指标。对于不执行“医患沟通制度”的当事人和当时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