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介绍
患者,女性,34岁,因足月妊娠入院就诊,产科医生检查后诊断为孕37周,胎膜早破。经治疗和接产,于入院后第二天经阴道分娩一健康男婴。分娩后,发现胎盘未剥离,出血不止。经治医生和科主任立即给予输血和输液处理,并采取措施促使子宫收缩,争取胎盘剥离。但终因抢救无效,产妇于入院第二天下午死亡。医院认为,产妇死亡的原因为胎盘粘连、植入,产后大出血,多器官功能衰竭。家属认为产妇入院时一般状况良好,顺产健康男婴,产妇突然死亡,感到十分意外,难以接受,认为产妇死亡与医务人员治疗差错、抢救不力有关,认为是医疗事故,要求医院查明真相。医院得知此事后十分重视,经专家调查,结果认定产妇死亡原因明确,不属于医疗事故,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向产妇家属作了说明,后经双方商定进行尸检。尸检报告认定,产妇的死亡原因为羊水栓塞。
(二)处理结果
家属得知尸检结论后,认为医院死亡通知书上的死因不是羊水栓塞,与尸检结论明显不一致,产妇死后经历数天,医院迟迟不予解决为由,十几名产妇家属到医院损坏医院的医疗设施,打横幅、设灵堂,破坏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医院出面协调未果,公安部门介入,家属撤出医院,要求与院方私了。开始院方不同意私了,要求走司法程序,后来,新闻媒体为核实事件真相,在晚间节目中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患者家属变本加厉,开始尾随医院领导,殴打产科医务人员,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医院无奈,给予死者家属部分经济赔偿,这场纠纷平息。
(三)案例评析
家属心理:①分娩前,全家人充满喜悦地做好迎接新生命的准备,对医务人员尊重有加。②分娩后,对医务人员充满感谢。③产妇出现病情变化:紧张、焦急,盼望医务人员积极抢救病人,挽救产妇生命。④产妇死后:愤怒,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存在失误,抢救不力。⑤尸检后:尸检结果与死亡通知书上的死因不一致,医方存在失误。人已经死了,不论如何,为孩子,为活着的人,获取最大利益。
当今社会,医疗纠纷的私了,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但是,本案例,私了是否合适?
所谓“私了”,是相对于“公了”而言的,公了是指将医疗纠纷交由具有权威部门的第三方机构,明确责任,解决争端。私了是指由患者及家属和医院,不经其他机构参与,双方协商解决纠纷的方法。私了这种解决方式有其意义但也存在弊端:
1.“私了”作为当下的一种社会现象,确实有其存在的意义
①在医疗纠纷发生以后,患者和家属通常情绪激动,难以沟通。决定通过协商解决以后,双方坐到一起,医方就所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和说明,使患方对于所发生的事件有了清晰而客观的判断。②就患者和医院双方来讲,患者属于弱势一方,协商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患方的利益。目前的医患纠纷很多是以经济补偿的方式解决的。③协商解决能够尽快完成纠纷的处理,使患方尽快开始正常生活,医方也能开始新的工作。
2.“私了”有其意义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弊端
①可能掩盖纵容了错误,有部分明显医疗失职行为,通过私了予以解决,逃避了医疗事故的鉴定,医院和医务人员不能从中汲取教训,当事人可能逃避了法律责任;②患方的利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那些有素质讲道理的患方往往得不到医方的重视,患方的利益受到损失;③医患纠纷在私了的背景下,进入了无序的状态,赔偿额度很难有一致的标准,往往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增加了医患纠纷的调解难度;④私了的经济赔偿成了医方沉重的经济负担;⑤部分患者家属滋生了获利的心态,出现了要致富,做手术,做完手术告大夫,这样的顺口溜。这些不利于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影响了正常的医疗工作。
新闻媒体拥有无可比拟的宣传优势,他们既可以为医疗体制的改革宣传鼓劲,也可以抓住医疗纠纷的新闻点,不断炒作。既可以抨击个别医务人员医德沦丧,也可能不顾事实,将某个医疗纠纷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延长了纠纷处理的时间。医院的管理者应当加强社会公关意识,重视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做好沟通宣传。遇到有新闻媒体介入时,应该真诚坦率,不文过饰非,塑造良好的正面的医院品牌和形象。
下面回答本案例私了是否合理的问题,通过尸检结论确定的死亡原因不是医疗过失所致,所以这不是一起医疗事故,采取“私了”赔偿解决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不明真相的大众,会认为医院钱都赔了,肯定是有错,这影响了医院以及涉事医生的名誉,同时也会使社会上获利的心态滋生蔓延。
(四)案例引出的思考
如何深化产科医学知识和就医常识的宣教。
医院什么样的案例可以私了,什么样的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