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耳鼻咽喉科医疗损害的特点
近年来,我国多地发生耳鼻咽喉科伤医事件,包括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杀医案、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杀医案、齐齐哈尔杀医案等,使耳鼻咽喉科也成为纠纷“高危科室”,并引起公众的关注。
自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我国耳鼻咽喉科在科研能力、临床技术水平、医务人员执业素养等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在传统观念中,耳鼻咽喉科依旧是小科室,而且全国范围内尚没有知名的耳鼻咽喉专科医院,大多数医疗机构,甚至院校与科研机构,无论一般医务人员还是机构领导,目前仍认为耳鼻咽喉科无足轻重。加上该专业病患少、发展空间小,造成了基础薄弱、专业人员少、技术水平偏低、资源配置不足的局面,在基层医疗机构中表现尤为明显。耳鼻咽喉科虽为小科室,但耳鼻咽喉部位隐蔽,病种多,病情复杂,诊治技术要求高,加之患者对五官科疾病治疗的疗效期望值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以及媒体的不当宣传,从而易引发纠纷。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避免伤医事件的再次发生。
耳鼻咽喉位于人体的头面部及颈部,属于人体裸露部位,为人体呼吸、消化的门户,有着独特不容忽视的地位,且耳、鼻更是人体外部信息的接收器官,轻微的异常引起的呼吸、消化功能改变,容易给患者带来心理、社会上的压力,也是引起纠纷的原因之一。临床上,耳鼻咽喉科医疗损害纠纷主要有以下特点:
1.耳鼻喉作为人体的五官,较其他部位敏感,稍有不适就会对日常生活产生显著影响,因而患者对治疗的效果要求较高。比如,慢性中耳炎治疗不当后可能使患者感大脑中一直嗡嗡作响,影响工作和休息;肥厚性鼻炎行鼻甲切除术治疗后可能遗留鼻腔通气量大、干燥症状,影响患者呼吸功能。因而,看似轻微的疾病,其影响后果可能十分严重,也更容易导致纠纷产生。
2.患者人群以青中年居多,情感易冲动,纠纷处理难度较高。由于耳鼻咽喉器官的特点,其常见疾病多见于青中年人群。该类型人群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容易出现多疑、难沟通,不相信医务人员、鉴定人员,纠纷发生后重复鉴定、信访、找医务人员要说法等发生率偏高。
3.耳鼻喉部位由于窦腔深在、位置隐蔽,手术操作精细,难度大。因而医务人员需要具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术技能,临床业务不达标是引发纠纷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4.耳鼻喉科的疾病多数情况下不会致命,造成的损害后果多数较轻微,鉴定的伤残等级级别低,有时难以引起医务人员的足够重视。这使患者产生了病情主观与客观感受的强烈反差,容易造成不满情绪,埋下怨恨的种子,最终引起纠纷。
5.耳鼻喉科疾病本身治疗难度较大,周期长,有时为有创性治疗,治疗过程中易出现不良反应或并发症,甚至有的疾病尚无根治方法。因而,患者常常长期遭受病痛折磨,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承受着压力,而临床工作中医务人员又可能忽视了这种长期以来的变化,言行不加注意,容易导致患者心理失衡,产生纠纷。
6.特殊职业患者,如从事音乐等职业的专职人员,因职业特点需要,该部分患者对治疗的期望值高,一旦治疗后果与期望值不符,就会产生不满而引起纠纷。或者久治不愈的患者,有些慢性疾病,如鼻炎等,可反复发作,久治不愈,患者不仅承受疾病的痛苦、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同时可造成患者心理疾病,易将矛盾指向医务人员。
(二)耳鼻咽喉科医疗损害的易发原因
1.耳鼻咽喉等是五官之一,也是人体最为敏感的部位之一。随着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耳、鼻、喉稍有不适,都希望得到较好的治疗,甚至根治,这就可能与疾病实际的治疗效果形成差距,从而易引起患者的不满。另外,长期耳鼻喉不适易引起患者情绪变化,造成心理疾病,从而更易引起纠纷。
2.患者群以青中年为主,耳、鼻、喉部位的疾病可能对容貌、生长发育以及日后生活、工作产生明显的影响,治疗期望值高,承担治疗过程中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的能力低,情感上易冲动,易出现纠纷并诉诸暴力。
3.科室为追求经济利益,开展与技术水平不符的治疗手段,扩大手术适应证,夸大治疗效果,甚至做出承诺,容易导致患者满意度下降而引起纠纷。
4.耳鼻喉部位隐蔽,病情复杂多样,加之耳鼻喉疾病多不致命,医生或患者不够重视,受专业局限与技术水平的限制,易出现漏诊、误诊、延误治疗及误治情况。
5.耳鼻喉科手术要求精细认真,手术操作难度大,技术水平要求高。少部分医生技术水平低、态度不认真、手法粗暴,勉强开展尚不能承担的手术。
6.部分耳鼻喉疾病不能治愈,疗效也难立竿见影,一旦患者付出了昂贵的医疗费用,却没有得到期望的满意度,加之医患沟通不够,缺少风险告知,尤其是耳聋患者,纠纷也就随之而来。
7.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病历书写不规范。
8.耳鼻喉科作为相对小科室,一些地方医院的管理层及相关医务人员不重视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仪器设备及技术水平低。
(三)耳鼻咽喉科易引起医疗损害的疾病
1.炎症
耳鼻喉炎症多发生在位置深、隐蔽的窦腔部位,多需借助内镜检查等辅助诊断,因此易漏诊、误诊。如将急性炎症误诊为慢性炎症,特殊炎症误诊为普通炎症,炎症误诊为肿瘤,只关注耳鼻喉局部的炎症而忽略全身其他部位的病变等。由于漏诊、误诊自然导致延误治疗、误治,引起不良后果。
案例
患者男性,39岁。因鼻中隔偏曲、肥厚性鼻炎到某县人民医院就医。入院后给予鼻中隔矫正术、下鼻甲减容术。术后患者感左耳失聪,面瘫,鼻腔通气量过大,呼吸时能听见声音吵得厉害。再次至上级医院复诊,诊断听神经瘤。患者诉听神经瘤误诊、漏诊,医方应承担责任。本案中医方检查不完善,未请神经外科会诊导致听神经瘤漏诊,且手术切除鼻甲过大。
2.肿瘤
耳鼻喉部位的肿瘤分恶性和良性两种。恶性肿瘤早期多不典型,常易误诊,常在症状明显后才能确诊。CT或MRI检查可出现阴性结果,一次病理检查结果为阴性的,亦不能排除恶性肿瘤,需多次检查确诊。
3.外伤
鼻部外伤后鼻腔出血,检查不仔细,未确定是否存在脑脊液鼻漏或血液性疾病前,贸然行鼻腔填塞。由于持续出血或鼻腔后部凝血块未及时处理,可导致误吸窒息死亡。咽喉部的外伤或手术后,因水肿或出血亦可导致窒息死亡。耳部外伤常伴有颅脑损伤,不能只专注耳部而漏诊其他部位的损伤。乳突部外伤可并发面神经损伤,出现面瘫症状时应及时行面神经减压术,以免因延误治疗而造成面瘫。
4.异物
常见于小儿或青少年误吞异物或误服鱼刺等,少部分为术后遗留的异物。由于病史常不清,尤其是小儿患者,病情急,加之临床表现不典型,检查不认真仔细,易漏诊。在取异物的过程,如操作不仔细、不认真,还易产生副损伤。
5.药物
常见于耳毒性药引起的耳聋。少数为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
6.鼻骨复位术
鼻位于面部,易遭受打击而造成骨折。在鼻骨骨折复位术中,由于手法不够精细,用力粗暴,易造成筛板的骨折,引起眼部症状,严重者可导致视力丧失。
7.鼻甲切除术
过度切除鼻甲引起所谓的“空鼻症”,可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易造成患者心理疾病。
案例
患者男性,33岁。因肥厚性鼻炎到某医院就医。行下鼻甲切除术等治疗。术后患者感到鼻腔干燥明显,通气量过大,感无法呼吸,严重影响睡眠质量。患者认为医方手术存在过错而产生纠纷。司法鉴定意见为医方手术指征把握不严,术中下鼻甲切除范围过大,术前、术后沟通不足。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8.乳突根治术
多为清除病灶不彻底,术后效果不良,需再次手术。术中易损伤面神经而引起面瘫。
9.扁桃体摘除术
手术适应证把握不严,术中操作粗暴,常造成术中出血,如处理不当,可引起休克、误吸等。
案例
患者男性,45岁。因双侧慢性扁桃体炎入院。行双侧扁桃体切除术等治疗。术中切除悬雍垂。术后患者诉饮食时容易发生呛咳,完全无法正常生活。患者要求医方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患者呛咳、无法吞咽是悬雍垂切除后,部分瘢痕挛缩软腭牵拉所致。医方在术前讨论时对病情认识不足,术中操作也有不当,术前告知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