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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疗损害的防范要点
正文

1.全面检查,严格把握诊断标准,避免漏诊

对于眼部外伤患者,不能满足于一般的检查,不能因患者畏光、惧怕刺激等原因而“简化”检查过程,不能满足于已经发现的损伤性改变而轻易放弃进一步全面的检查,避免漏诊眼球贯通伤、眼内异物伤等更严重情况。而对青光眼的诊断,既不可过于草率随意,一遇眼压稍有增高者即下诊断,也不可过于犹豫,错过治疗良机。青光眼的诊断有严格的临床标准,若本院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应要求转院诊治,但要告知患者该疾病的危险性。

2.必要时及时转诊

对于疑似存在严重伤情的伤者,若本院诊治条件确实有限,则切不可轻易承诺进一步诊疗或者待上级医院专家来本院时给予会诊,而应要求其尽快转往上级医院就诊,避免在短时间内暴发严重的眼内感染。

3.充分告知,及时记录

在诊疗过程中,应当随时与患者或者其家属进行充分的沟通,告知可以选择的诊疗方法与技术手段、可能的诊疗风险以及不良预后,充分取得其理解与知情同意,重要的沟通应有书面记录,切忌任何夸大诊疗效果的宣传。特别是青光眼的诊疗并非可以一蹴而就,务必告知患者许多情况下应当坚持长期随访、长期用药,避免患者脱访带来的危害。

4.完善术前检查,准确把握手术适应证

全面、细致地实施术前检查,严格把握手术适应证与禁忌证。正因为年龄相关性白内障的诊治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术后一旦发生不良并发症反而更易引起严重不满。因此,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逐项实施术前检查,切不可掉以轻心。

5.疑有眼底病变者须特别关注

对于疑有眼底病变的患者,务必进行必要的检查,避免术后不能恢复有用视力引发矛盾。如采取闪光视觉诱发电位等视觉电生理技术,有助于评价视网膜功能,据此可以对术后视力的恢复情况做出大致评估,可能避免盲目手术带来的风险。

6.完善病历记录

无论是门诊手术,还是住院手术,无论是术前检查,还是术后随访,均应有完整的病历记录,切不可随意疏忽,或者过于潦草简单乃至事后无法辨认。

7.严格依照规程进行治疗

对青光眼的治疗,既要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又要充分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这就要求医方能够充分告知不同治疗手段各自存在的利弊因素,若本院不具备实施微创手术的条件,而患者显然更适宜微创手术时,应建议患者转院手术。

作者
夏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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