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内科的医疗损害及相关纠纷的发生不仅与其专业的特点密不可分,突出表现为肾脏疾病种类繁多,病因及发病机制复杂,许多肾脏疾病的临床表现与肾脏的组织学、病理学改变并不完全一致;也与基层医院科室的建制和发展状况相关,许多基层医院因规模受限,没有独立肾脏专科,肾脏内科疾病多由大内科或综合科室进行诊疗,此类科室的医生缺乏系统的肾脏专业知识和训练,对肾脏疾病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容易出现误诊、漏诊,从而会引发医疗损害产生的纠纷。
此外,由于肾脏内科疾病大多属于慢性疾病,患者长时间的住院给护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过程中若存在服务态度生硬、言语用词不当、操作规范执行不到位、病情观察记录不细致等情形,则可能引发患者不满情绪从而发生医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