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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医疗损害的特点及易发原因
正文

1.骨科创伤患者多,尤其是多发伤,容易遗漏非主要部位的诊断,引发纠纷。

2.骨科创伤病种多,病情复杂,预后难以预测,病残率高,患者及家属往往对病情的严重性不了解,对预后的期望值过高,容易引发纠纷。

3.骨科创伤严重,检查时间、手段受到限制,如合并胸腹联合伤,出血性休克需首要检查及处理大出血,检查重点在胸腹,四肢畸形难免漏检。创伤于头、胸腹内脏伤严重,延迟诊断骨折脱位时常发生。有些漏诊不会造成不良后果,如线形骨折,跖趾骨无移位骨折;有些则造成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或神经肌腱损伤造成关节活动障碍,从而引发纠纷。

4.骨科对于非创伤性骨关节病,仅局限于专科考虑,容易误诊引发纠纷,如转移性肿瘤骨痛、肺癌引起肩痛,初期误诊为骨质疏松、肩周炎等。

5.骨科新技术、新器械、新材料、新手术方式的应用层出不穷,骨科手术的人数不断增加,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增加了患者诊治费用、延长了康复时间,有的甚至导致残疾,从而引发纠纷。

6.手术方案不一,可供选择的内置物品种多、品牌多,容易出现各类问题引发纠纷。

7.骨折患者卧床时间长,康复慢,功能锻炼主要依赖于病患,且大部分康复的时间在院外,因此,出院时应加强对患方的指导、教育及告知,不仅要有口头告知,而且应有相关的病历记载,防止纠纷发生。

作者
顾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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