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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正文

司法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独立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行相关鉴定规范和鉴定标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委托方、当事人的监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若司法鉴定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或者所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规定行为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作者
蔡继峰;陈新山;郭亚东;朱少华;常云峰;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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