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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因果关系判定:错误生产、出生和受孕
关键词
受孕(1.00);因果关系(0.66);损害(0.37);主体(0.08);产前检查(0.06);行为(0.06);可以(0.05);注意(0.05);机会(0.03);需要(0.03)
正文

医疗损害因果关系判定:错误生产、出生和受孕

错误生产、出生和受孕主体的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判定,需要明确的是该后果并非是由于医疗过错行为所导致,主要是由于医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其父母可以放弃该主体的受孕、生产的机会,继而,使其父母承担了可以避免的受孕、生产的不利后果,或者主体出生后本身承担了可以避免的不利后果。往往是通过医方对主体母亲产前检查是否注意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与告知义务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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