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脱髓鞘治疗后双侧股骨头坏死
【病史摘要】
张某因小便时突发视物成双1小时于某年3月1日至某医院就诊。CT示:蛛网膜下腔出血。入院诊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内动脉瘤破裂出血?高血压病。后视物重影消失,考虑为动眼神经麻痹,右眼球内收、下视障碍,经完善MRI、DSA等检查后,考虑诊断为海绵窦及Tolosa-Hunt综合征,给予激素治疗。4月2日患者诉出现皮肤瘙痒、心慌不适、颜面部皮肤变薄;且治疗中患者出现食量增大、肥胖、下肢水肿、血象升高,患者及家属考虑激素副作用大,停用激素。长期医嘱单记载提示3月15日至4月2日地塞米松静滴15mg。次年6月份张某因髋部疼痛至当地医院检查。MRI片示:双侧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左侧为甚)。诊断为: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关节炎。
【患方陈述】
某医院对患者使用大量激素治疗,在患者出现副作用后仍继续使用,最终导致发生双侧股骨头坏死。
【医方陈述】
患者股骨头坏死是自身长期饮酒导致,激素治疗方式和剂量符合国家用药规范,医方不存在过错之处。
【评析】
目前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的发病机制尚不完全明确。在已知的各种原因中,糖皮质激素是我国股骨头坏死的最常见原因,激素性股骨头坏死约占非创伤性股骨头坏死的50%。据报道,应用皮质激素的患者约有5%~25%可能发生股骨头坏死。长期、大量应用皮质激素会导致股骨头坏死的危险性更高。另外,酒精性骨坏死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本案中张某具有长期饮酒史和高血压病史,表明自身存在血管病变,可引起微循环异常。同时治疗中连续静滴地塞米松19天,剂量较大,未及时减量,未采用相应保护措施,停药突然,也可能引起微循环异常;且张某股骨头坏死发生时间在激素应用后1年时间左右,二者在时间上存在一定连续性。因此,分析认为股骨头坏死系在自身疾病基础上使用糖皮质激素后造成。
【鉴定意见】
某医院在对张某诊疗行为中存在医疗过错,与其双侧股骨头坏死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同等责任。
警示
股骨头坏死是医疗中常见的并发症,治疗过程中可能涉及已知的各种因素时,如髋部外伤、激素类药物、饮酒史、糖尿病等,医疗机构在预防、用药等方面应尤其注意,并随时观察。由于激素致股骨头坏死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故同时亦应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情告知,从多方面预防纠纷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