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防范详情-医疗损害防范-人文与法律-人卫临床助手-人民卫生出版社 Insert title here Insert title here
  |  医疗损害防范
Insert title here
首页 >  人文与法律 >  医疗损害防范 >  案例 腮腺肿物术后暂时性面瘫
案例 腮腺肿物术后暂时性面瘫
关键词
贝尔面瘫(1.00);术后(0.98);腮腺(0.81);肿物(0.81);面神经(0.16);左腮腺(0.07);解剖(0.06);并发症(0.06);神经管闭合不全(0.06);唾液腺腺淋巴瘤(0.06)
正文

案例 腮腺肿物术后暂时性面瘫

【病史摘要】

李某因左侧腮腺区无痛性肿物6天于某年2月28日至某中心医院就医。查体:颌面部左右不对称,左侧腮腺区可触及大小约3.0cm×3.5cm肿物,质地中等,表面光滑,界不清,活动度差,与周围组织及皮肤粘连,无触压痛、波动感及凹陷性水肿,无面瘫体征。B超示:左侧腮腺内探及低回声肿物,大小约2.8cm×1.5cm×2.0cm,形态尚规则,边界清,内回声不均,局部见不规则回声区,提示左腮腺低回声肿物,淋巴囊腺瘤?左腮腺淋巴结肿大,考虑反应增生性。入院后拟行手术治疗,告知相关并发症,如面神经损伤后面瘫等。3月2日行左腮腺肿物及浅叶切除+面神经解剖+组织补片修补术,术中分离面神经颊支、颞支、颧支、下颌缘支,沿面神经浅面分离并摘除腮腺浅叶及肿物,创面止血,查面神经主干及分支完整保留。术后病理示:左腮腺淋巴乳头状囊腺瘤。术后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术后第2日患者出现左眼闭合不全、鼓腮漏气、额纹不明显等症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后于3月10日出院。

4月15日再次至某中心医院就医。查体见颌面部双侧不对称,左侧额纹变浅,左眼睑裂闭合不全,露白约3mm,左面部术区感觉迟钝,皮肤表面暗红,可见粟粒样疹,鼓腮时漏气。5月8日病历记载左眼睑闭合不全,闭目露白,眼球运动可,双眼球无明显前突,诊断左眼睑裂闭合不全。11月1日病历记载左面部浅感觉减退,余 (-)。

【患方陈述】

某中心医院在对李某进行手术中因操作不当损伤面部神经,导致面瘫形成。

【医方陈述】

患者术后短暂性面瘫表现考虑为手术并发症,但目前颌面部恢复良好,无明显面瘫症状,医方不承担责任。

【评析】

淋巴乳头状囊腺瘤是发生于唾液腺的良性肿瘤,几乎全部发生于腮腺(尤其多见于腮腺浅叶),极少数见于颌下腺。腮腺区淋巴乳头状囊腺瘤是口腔颌面外科常见疾病,手术切除是唯一的根治方法。具体的手术方法一般可分为全腮腺切除术、区域性切除术或腮腺浅叶切除术等。由于腮腺与面神经毗邻关系非常紧密,面神经颅外段从茎乳孔发出后进入腮腺并发出分支,腮腺则以面神经为界,分为深、浅两叶。因此出于手术本身的需要和保护面神经的目的,不论采取何种手术方法,均应当进行面神经主干及其主要分支的解剖并加以保护。面神经解剖的方式有多种,一般可首先定位找到腮腺导管(位置比较恒定),继而逐步解剖出面神经颊支或下颌缘支、颞支、颧支,直到面神经主干。面神经解剖过程中可因分离牵拉、肿物切除对神经造成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损伤;术后因局部组织的出血、水肿等,亦可造成术区面神经的损伤。对于暂时性的、程度较轻的面神经损伤而言,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此类不良后果绝大多数在术后可以逐渐恢复。一旦术后出现面神经损伤临床表现,则应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例如服用神经营养药物,应用激素防止局部粘连等。

本案中李某术后第2天即出现面瘫表现,之后多次门诊就医,但缺乏关于面瘫的病历记载,目前患者面瘫基本恢复。故李某左腮腺区肿物切除术后出现的面瘫属于暂时性面瘫,为本案中的不良后果。医方在术前履行了告知义务;根据手术记录,医方在术中操作尽到高度注意义务、风险规避义务,某中心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鉴定意见】

李某术后的暂时性面瘫属于手术本身的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与自身疾病本身及手术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某中心医院对李某的诊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

警示

虽然本案医方在医疗技术各方面处理得当,但仍发生医疗纠纷,表明存在与患者沟通不畅,或纠纷发生后对患者的解释病因等工作存在一定疏忽。本案中医方在术前充分告知,术中高度注意、规避风险,术后发现并发症并积极治疗,其整个诊疗过程值得借鉴。

上一篇:案例 上颌骨囊肿误诊为肿瘤 下一篇:案例 脱髓鞘治疗后双侧股骨头坏死
相关医疗损害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