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混合痔并白血病
【病史摘要】
罗某,男性,70岁。因便时肛内块物脱出伴滴血于某年11月9日至某医院就诊。入院后完善检查及术前告知,于11月11日行混合痔外剥内扎术,术后出现胸闷、乏力伴发热。
11月15日转至某大学附属医院救治。临床检查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M4型。患方自愿放弃化疗,后症状进行性加重,11月17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既往鉴定结论】
某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死亡原因】
12月30日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罗某死亡原因考虑为感染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患方陈述】
医方术前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诊断有漏诊,且轻率、错误地为罗某实施了手术,并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医方术后未能及时对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更没有考虑患者是否患有白血病,采取针对性的检查、治疗,及时诊断出患者的白血病,从而导致患者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抢救无效而死亡。
【医方陈述】
对患者罗某诊断为混合痔无误,对其施行混合痔外剥内扎术的治疗方案以及对其术后急性白血病症状加重后的治疗,均符合医疗规范。罗某自身患有高白细胞性急性髓系白血病M4型,其疾病特点为发展快、预后差、死亡率高。该白血病既不是、也不可能是对其施行的痔疮手术所造成的,所以患者的死亡与本院的治疗措施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评析】
本案中患者混合痔及白血病诊断明确,对于混合痔可以采取手术治疗,且手术难度和所引起的创伤均不大,白血病也不是手术的绝对禁忌证。因此,医方对罗某混合痔采取手术治疗并未违反诊疗规范。临床上对于白血病患者,以化疗及支持疗法为主要治疗方案,但患方自愿放弃化疗,导致病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本案医方虽对病情估计不足,发现血象异常后未进一步做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存在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延误诊断的过错,但白血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案,即使医方能及时正确地做出诊断,也仅可能暂时延长其生存期,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病情的发展。患方放弃进一步治疗,是导致罗某死亡的主要原因。
【鉴定意见】
某医院在对罗某在诊疗过程中对病情估计不足,发现血象异常后未进一步做相关检查以明确诊断,存在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延误诊断的过错,该过错与罗某短期内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致使患者丧失一定的生存机会,建议医方参与度为次要责任程度。
警示
本案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虽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在整个诊疗过程中,仍应进行仔细全面的检查,切不可因局部病变轻微而忽略全身检查,特别是当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及时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以明确全身疾病的诊断,并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征得其理解,既是为患者及家属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