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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肺纤维化
关键词
患者(0.59);特发性肺纤维化(0.33);死亡原因(0.32);症状(0.30);气管插管(0.30);医院(0.26);抢救(0.26);咯痰(0.25);治疗(0.25);咳嗽(0.24)
正文

案例 肺纤维化

【病史摘要】

齐某,男性,58岁。因反复咳嗽、咯痰5年,劳累、气促3年,加重4个月于某年8月1日至某县人民医院就医。现病史:5年前患者常于受凉后或天气变化后出现咳嗽、咳痰,每年累计时间大于3个月,好发冬、春季节。3年来在上述症状基础上感觉活动后,胸闷气促,且逐渐加重,曾在多家医院诊治,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间质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特发性纤维化。多次住院治疗,症状稍好转出院。

8月21日上述症状再次加重至某县人民就诊。入院诊断:①特发性肺纤维化;②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期。血气分析:PO239mmHg,SO2 75%。入院后即下病危通知,持续吸氧,持续心电监护,保持呼吸道通畅,指脉血氧监测;根据痰培养+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敏感抗生素抗感染,止咳、化痰、预防应激性溃疡等治疗。患者病情稍有改善后,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菌群失调,肺功能进行性下降,氧饱和度不断降低,告知患者家属病情危重,预后鼻道供氧改善症状。9月23日患者突然出现呼之不应,呼吸减慢为10次/分,呈叹气样呼吸,心率下降为33次/分,血压测不出,指脉氧饱和度测不出,经积极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原因】

10月30日某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齐某死亡原因为特发性肺纤维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致呼吸衰竭死亡。

【患方陈述】

患者在住院过程中病情加重,立即告诉值班医生,10分钟后医生才到场,予上后鼻道吸氧1分钟左右,出现喘息,继之抽搐,未做特殊处理。由于医方未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抢救不及时导致患者死亡。

【医方陈述】

由于本例患者病情重,尤其是特发性肺纤维化平均存活时间短,医方多次向家属告知,拟行后鼻道供氧,但患者家属均拒绝。其死亡原因系自身病情所致,医方不承担责任。

【评析】

本案齐某主要临床表现为反复咳嗽、咳痰、气促。经多家医院检查诊断为:特发性肺纤维化。某县人民医院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正确治疗措施,此过程中医方无原则性过错。特发性肺纤维化为持续发展的疾病,没有自然缓解倾向,治疗效果较差,预后不良,无创机械通气治疗可以缓解低氧血症,早期应用可减轻临床症状,改善生活质量;但急性加重或两肺病变已经进展致终末期,采用后鼻道供氧不能改善呼吸衰竭,可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有可能改善缺氧,延长生命。医方存在未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抢救不及时的过错。因医方在抢救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其病程进展,但可能导致其生存时间缩短。

【鉴定意见】

某县人民医院在对齐某诊疗过程中,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未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呼吸机辅助呼吸,抢救不及时的过错,该过错可能导致其生存时间缩短,结合医院的级别和条件,建议参与度为轻微责任程度。

警示

本案病情重、病程长,预后差,且无特异性治疗方案,但仍引起医疗纠纷,究其原因,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些疏漏,与家属沟通不良,特别是在涉及一些抢救治疗方案上,未充分取得家属同意,如本案双方对给氧方式存在不同意见,医方坚持后鼻道给氧,患方坚持气管插管给氧。同时,医方服务态度也是导致医疗纠纷重要因素,患方认为当病情加重告知医生时,未及时进行处理,失去抢救机会。因此,在一些复杂、预后差的疾病,在诊疗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提高服务质量,方能得到家属的谅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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