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腹腔脏器损伤致肠穿孔肠漏、中毒性休克
【病史摘要】
孟某因腹部刀刺伤半小时于某年11月4日12时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查体:右侧腹部可见刀刺伤,长约5cm,刀口不规则,出血,深及腹膜,探查腹膜不配合,腹部移动性浊音阴性,肝肾区无叩痛。腹部B超示:胆囊结石、脂肪肝。诊断:腹部刀刺伤,贯通伤?腹部肌肉裂伤。
11月4日16时B超示:腹腔少量积液伴腹腔弥漫积气,考虑肠破裂可能性大。急行剖腹探查术。术后诊断:腹部开放伤,肝破裂、结肠破裂修补,十二指肠浆肌层修补,腹壁清创缝合。11月6日患者病情重,心率波动于140~150次/分之间,血压波动于100~120/60~75mmHg之间,略显烦躁,仍诉上腹部胀痛,胃管内持续有血性液引出,表明患者存在不明原因的消化道出血,且量在逐渐增加,拟急诊在全麻下再次行剖腹探查术。术中见:腹腔中等量混浊稀薄,满腹腔粪臭味,右上腹腔粘连严重,分离粘连见诸脏器及腹膜等水肿,原修补之结肠壁破裂肠瘘,结肠破裂约达周径1/3,第三段十二指肠下缘后肠壁修补处破裂肠瘘,由于患者全身情况差,腹腔污染严重,结肠再次修补或造口困难愈合,决定行右半结肠切除,结肠-回肠端-侧吻合术,十二指肠造瘘术、胆囊造瘘术、胃造瘘术、空肠造瘘术、腹腔和腹膜后胶管引流术。术毕患者出现心跳停止,予心肺复苏术后转ICU,给予抗炎对症、抗休克、抗感染、呼吸机辅助通气等治疗。11月11日患者出现右侧结肠旁沟引流管口处粪性引流液渗出,考虑吻合口瘘。11月15日患者出现心跳停止,心电监护示直线,宣告临床死亡。
【死亡原因】
12月29日某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法医学尸体检验:胃幽门与十二指肠结合部 (十二指肠水平段)见缝合线,其旁见一长度1cm破裂口,肠内容物从破裂口溢出。鉴定意见:孟某死亡原因为腹腔内重要脏器 (肝、十二指肠、大网膜、结肠等)损伤并发肠穿孔及肠瘘致感染性、中毒性休克而最终死于多脏器功能衰竭。
【患方陈述】
某县人民医院存在漏诊、延误治疗,对病情检查不仔细,护理不到位,错过抢救时机等过错,最终导致患者死亡。医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医方陈述】
医方根据患者入院情况及检查做出诊断,符合当时医疗规范,采取手术治疗具有指征,患者死亡是自身严重外伤所致,与医方无直接因果关系。
【评析】
某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 “腹部刀刺伤,贯通伤?腹部肌肉裂伤”正确,临床上对于腹部开放性创口特别是贯通伤,应沿创道仔细探查,确定损伤是否达腹腔,如入腹腔,首先考虑有无腹腔内实质脏器及空腔脏器损伤,医方在未仔细探查创道的情况下即行清创缝合,存在过错。
孟某行第1次剖腹探查术后当晚即出现上腹部持续胀痛,其后,胃管及腹腔引流管持续引流出血性液体,第2次剖腹探查术发现满腹腔粪臭味,右上腹腔粘连严重,原修补处结肠壁见肠瘘,破裂为周径的1/3,十二指肠第3段下缘后肠壁修补处破裂肠瘘,腹腔污染严重,尽管医方采取了右半结肠切除、结肠-回肠端-侧吻合术,十二指肠造瘘术,胆囊、胃、空肠造瘘术等手术方式正确,但由于第1次手术腹腔探查不彻底 (尸检证实),修补不完善,造成患者肠瘘,弥漫性腹膜炎的发生,认为与患者最终死亡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
【鉴定意见】
某县人民医院在对孟某诊疗过程中存在手术探查不彻底、修补不完善的过错,该过错与孟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为主要责任程度。
警示
本案充分体现了诊疗处理思维和操作能力应是医务工作者的硬性要求,本案的医方在处理患者腹部刀伤时没有意识到需要进行伤口探查,同时开腹探查时手术操作又存在瑕疵,从而引起了严重的后果。基层医生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尽量要求上级医师监护下进行诊疗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