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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新生儿捂热综合征
关键词
综合征(1.00);新生儿(0.92);患儿(0.49);医院(0.36);Apgar 评分(0.15);剖宫产(0.14);死亡原因(0.13);低体重儿(0.11);足月小样儿(0.11);抢救(0.10)
正文

案例 新生儿捂热综合征

【病史摘要】

王某因孕37+2周G2P0,子痫前期 (重度),糖耐量受损于某年5月4日至某县人民医院待产。当日下午剖宫产出一活女婴 (黄某),出生体重2400g,Apgar评分1分钟4分,5分钟9分,10分钟10分。哭声弱,请儿科会诊考虑高危儿,低体重儿,建议转上级医院。

黄某于出生4小时后转入某市中心医院,胸片示两肺纹理增粗,模糊,双肺透光度低,双下肺见斑片状密度增高影。初步诊断:足月小样儿,新生儿肺炎。入院后进入ICU监护、抗感染、合理喂养及对症支持治疗。5月12日病程记录记载患儿自行吃奶好,反应可,面略黄染,前囟平,双肺无啰音,病情稳定。无发热、气促,无明显感染症状及感染灶,胸片示肺内病灶部分吸收。患儿基本治愈出院。

5月13日患儿因发热1天再次至某县人民医院就诊。查体:T 41℃,皮肤花纹,哭声乏力,呼吸急促,呼吸92次/分,心率176次/分,律齐,心音低钝,肝肋下1.5cm,剑突下1.5cm,质软,脾未及。患儿家属要求至上级医院就诊。

5月14日黄某急送至某市中心医院,家属诉发热15小时余,无反应20分钟。查体:T 38.5℃,P 0次/分,R 0次/分,血压测不出,腹围35cm,刺激后无反应,面色发灰,双侧瞳孔对光反射迟钝,未闻及肠鸣音,四肢肌张力低。立即给予气管插管、胸外心脏按压、胃肠减压、静注肾上腺素及抗感染、纠正酸中毒、扩管等抢救治疗,仍未出现自主心率,心电监护呈直线,持续抢救近1小时无效,宣布临床死亡。

【死亡原因】

6月28日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患儿黄某死亡原因符合捂热综合征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患方陈述】

某县人民医院及某市中心医院对患儿黄某存在误诊误治过错,延误治疗导致患儿死亡,两家医院都要承担责任。

【医方陈述】

某县人民医院:患儿系低体重儿,自身出生情况差,并发肺部感染,我院积极处理,及时转院,不存在过错。

某市中心医院:患儿在我院住院期间病情平稳,基本治愈;二次入院病情已危重,我院尽力抢救,患儿系自身病情严重死亡。

【评析】

捂热综合征又称 “婴儿蒙被缺氧综合征”,是过度保暖引起婴儿缺氧、高热、大汗、脱水、抽搐、昏迷以及呼吸、循环衰竭的一种冬季常见急症,1岁以内婴儿,特别是新生儿,若不科学护理,包裹过多,最易诱发此症,医务人员应予以科学指导,避免此类疾病发生。本案患儿死亡的发生主要系其自身足月小样儿并发肺部感染及家属护理不当所致。本案中某县人民医院在行剖宫产前对产妇王某的产前检查不够完善,未对胎儿成熟度进行充分评估,剖宫产时机选择存在不当;此外,在患儿二次入院时出现高热,病情较危重,尽管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就诊 (未签字),但该院未给予必要的抢救并陪同,某种程度上延误了患儿的抢救时机。某市中心医院对患儿住院治疗8天,出院时一般情况可,但患儿系足月小样儿,较为特殊,应适当留院观察,也有义务对此患儿的护理给予科学指导,因而认为该院医疗行为也存在过错。

【鉴定意见】

某县人民医院及某市中心医院在对患儿黄某的诊疗过程中均存在医疗过错,与患儿黄某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参与度两家医院各承担轻微责任程度。

警示

医务人员在诊疗新生儿病情时应与家属充分沟通,并做必要的科学指导,针对特殊危重病情授予患儿家属部分护理技巧,以尽量避免本案中因患儿家属的护理不当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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