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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医患沟通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正文

(一)医务人员必须熟悉将实施的特殊检查、治疗的方法、目的、有无检查治疗禁忌、有无发生医源性损害风险、发生损害后的补救措施。

(二)医务人员必须关注患者的意愿和情绪,理解患者及家属医学常识缺乏、对疾病缺乏理性认知,甚至恐慌心理,尊重患者提问,用通俗易懂语言、配合适度肢体动作(如注视对方、适时颌首肯定等)沟通解除患者内心的恐惧、疑虑,让患者配合医务人员接受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三)特殊检查、治疗尽可能取得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确认(原则上患者如意识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仅由患者本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患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必须向其法定监护人沟通说明、知情同意签字。包括儿童、未成年、精神病患者、危急重症意识障碍患者等)。

(四)如实施特殊检查、治疗过程中发生并发症、不良后果应及时、从容、就地按医疗原则救治、处理,防止不良后果、损害进一步扩大、加重,禁忌慌乱无序。并及时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说明、取得家属理解配合、做好病情记载。

(五)如特殊检查、治疗涉及患者隐私,应注意隐私保护,异性医务人员可邀请患者同性别人员(家属或医务人员)陪同。

(六)医务人员之间应及时沟通,协调配合。针对特殊患者(VIP患者、特殊体质、危重患者等)行特殊检查、治疗前科室内或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沟通、协调,安排好检查治疗相关事宜,保障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及时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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