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洽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的医患关系却十分严峻。据资料显示,1996年全国月均医疗投诉发生数为2164件,1997年为10117件,1998年为11175件,1999年为22125件。在3年多的时间里,其增长幅度接近10倍。
近年来,医患关系成为热点,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患冲突不断发生,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6~7月,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270家各级医院进行调查,全国三甲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约有10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约有20例左右。
2.医患纠纷以医疗过失为主转变为非医疗过失为主。
3.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对其处理以行政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为主体。
4.医患纠纷引发的社会效应越来越大,引起的社会各界的关注越来越多。
5.医患纠纷的赔款额增高,刑事案件增多,个别地区甚至发生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