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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告知要突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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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到医院就诊的过程包含多个环节,如门诊阶段、检查阶段、治疗阶段等。不同的就诊环节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医务人员在进行告知时,要根据本环节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告知,做到重点突出。

(一)门诊的告知

门诊诊疗行为是医务人员临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同样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也就是说,门诊医务人员也必须尽到医疗告知的义务。由于门诊工作中医患交流的时间有限,医疗告知多数采用口头告知的形式进行。但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尤其是与知情同意有关的问题,必须在门诊病例中予以记载。

实施门诊医疗告知时要注意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患者,如传染病、癌症等,不能直接告知患者,应尽量联系患者家属,征求家属意见之后再决定是否告知患者,或者如何告知患者。

(二)住院告知

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多数病情较门诊患者复杂或者严重,有些患者需要严密观察,具有病情变化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高,治疗费用高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医疗告知工作尤其重要。住院患者的告知可采用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形式。

住院告知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诊疗计划,一般检查结果,住院的时间,费用,可能的疗效,以及病房的管理制度,需要患者配合的注意事项等。住院期间告知患者的医疗信息,必须在病历中及时,客观地记载,重要事项需要患者或者家属签字确认。

(三)关于检查的告知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在询问患者的一般情况及病情后,多会建议患者做相应的检查以明确诊断。要做好这个环节的告知工作,医务人员必须对检查的项目有所了解,掌握检查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对有创检查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损伤必须明确告知,在患者理解并同意的基础上,签署《有创检查知情同意书》。

在检查前,医务人员还要告知患者需要接受哪些检查,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可能造成的损害或痛苦,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如检查肝功、血糖需要空腹,泌尿系B超需要憋尿等。

关于检测结果的告知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情况,可以向患者描述检查所见,和对其临床意义做出简单解释,但同时也要告知患者要由经治医师结合临床才能做出最终诊断。

2.对于检查中发现可疑恶性疾病的情况,不能直接向患者告知,需要耐心向患者解释,告知患者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明确诊断。必要时在报告单上写明建议进一步检查。同时要及时和临床医生联系沟通。

3.对于诊断存在疑问或者没有把握解释的结果,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临床医生沟通后,由临床医生进行告知。

(四)关于诊断的告知

在明确诊断之后,医务人员告知患者的不仅是疾病的名称,还要告知疾病的严重程度,预后如何,会不会有后遗症,以及是否有有效的治疗。有些患者还会关心治疗的费用。对于这些方面,医务人员应该尽可能详尽地告知患者。

如果在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后仍不能明确诊断,也需要实事求是地对患者说明。同时给患者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如建议更好的医院就诊,或者联系相关的专家会诊等。

对于一些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医疗告知有可能比较困难。

这类疾病是指各种急慢性,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需要透析、心衰、重症肝炎等。这些疾病的诊断对于患者来说,就像“噩耗”、“晴天霹雳”,容易引发强烈的情绪反应。因为他们所要面对的是人类最大的困境———死亡。

对于这一类“坏消息”告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告知前的准备工作 选择安静,熟悉的环境,安排专门的时间,确保不被打扰。充分准备好有关患者的病例资料,对患者的个人背景,性格特点有一定的了解。可以鼓励患者邀请家人或者朋友陪同。

2.明确目标 对于此类“坏消息”的告知,除了让患者知晓自己的病情之外,更重要的目标是向患者及其家属表示关怀和温暖,传递希望,建立支持性的关系,结成良好的治疗同盟,为下一步的治疗打下基础。

3.选择告知的对象 “坏消息”是应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还是患者的家属?这要根据不同患者的特点愿望,本着对患者有利的原则而定。有些患者自主性很强,应患者的要求,医生可以只将“坏消息”告知患者本人,而不告知其家属。如果需要告知家属,则需要选择家属中有威望,能够做决定的人进行告知。该家属能够在以后的治疗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鼓励患者与医生配合应对疾病,协调医生、家属和患者的关系。总之,无论选择谁进行告知,都要本着“患者利益第一”的原则。

4.逐渐渗透的告知方法 如果医生根据经验和疾病发展趋势认为患者有可能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疾患,在治疗初期就应该给予危险信号的提示,以便患者提前有一些心理准备。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要随时跟患者及家属讨论检查中发现的不良信息;当疾病明确诊断之后,清楚地告知患者及家属最终的诊断,并同时传递希望,告知可选择的治疗方法。

5.患者在得知患有重病的消息后,会有很多的担心,恐惧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恰当地表示同情和安慰是医务人员应该给予患者及家属的支持性反应,接受患者的担心和恐惧对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很重要的。无论患者的担心和恐惧有多严重,医生都要表示理解。除此之外,医生还要了解患者的想法,体察患者的感受。这些在下一步制订治疗方案时都是需要考虑的,例如如果患者经济条件较差,药物的使用方案就要做出调整,如果患者担心手术后的生存质量受影响就要为患者提供术后的可行的补救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安慰和同情应该是在了解患者信息,理解患者想法,体察患者感受之后的工作,否则会给人虚假的感觉。例如,医生可以对患者及家属表达:“虽然你的疾病比较重,但我们也会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您,希望您也能够配合我们的治疗,我们一起去寻找解决疾病的方法”。

6.传递希望 绝望的心理在重病患者中是非常常见的。此时,医务人员要传递希望,帮助患者建立与疾病做斗争的信心。可以向患者强调虽然疾病很严重,但还是有一些好转的机会;或者虽然不能治愈疾病,但是可以控制病情,减缓疾病的发展等。例如“虽然目前你的疾病没有特效治愈的方法,但我们还是有可能通过治疗控制病情的发展的。”要帮助患者在困境中寻找可用的资源和积极的方面。例如“虽然诊断癌症,但我们发现的时间早,能够手术治疗,是不幸中的万幸”。需要注意的是,医务人员向重病患者或家属传递的希望一定是切合实际的,不能对患者做出不切实际的许诺,因为一旦达不到患者的期望,就容易产生医患矛盾。

综上,临床上对于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诊断的告知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逐渐告知患者“坏消息”,同时要对患者提供情感上的支持,为患者传递希望,建立治疗同盟,与患者共同面对疾病。

(五)关于治疗的告知

在选择治疗方案时,患者应该是知情同意的。但由于患者缺乏医学知识,需要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来做决定。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该告知患者的内容应该包括:

1.所建议和实施的治疗方案的性质,特性和目的;

2.所建议和实施的治疗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可预见的风险;

3.有无其他可选择、可替代的治疗方案;

4.其他可选治疗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可预期的风险;

5.采取某种医疗方案或医疗行为的建议和理由。

(六)关于出院的告知

出院告知多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重要事项或者需要严格遵守的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书面告知多采用出院小结的形式进行。出院小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患者本人,另一份作为病例资料保存。

出院告知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入院诊断,检查结果,治疗经过,治疗效果,出院诊断,出院带药,复诊时间,饮食起居要求。对一些慢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长期服药,则要告知患者服药的剂量、方法、时间,以及可能出现的药物反应以及如何调整。有些疾病在生活起居方面有特殊要求,如糖尿病患者的饮食控制要求,产妇应告知产褥期护理方法及注意事项,婴儿喂养等方面的内容。对手术患者,要告知卧床休息时间,如何预防伤口感染,伤口可能出现的情况,哪些是正常情况,哪些是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七)关于手术的告知

手术前告知一般由主刀大夫实施。对于治疗风险大,预后差的手术应该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实施。

手术前告知的内容包括:手术方案(包括最佳,次选方案),手术时间,手术意外,麻醉意外及发生意外后的抢救,可能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情况,家属应该配合的工作,手术中或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其他风险等。如果同时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应告知各种治疗方法的优劣利弊,并说明目前选择方案的理由,预后情况,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等。

手术过程中,除全麻外,患者多处于清醒状态。如果患者对手术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医生有告知的义务。此时的告知,原则上是为了缓解患者的恐惧不安心理,使其情绪平稳,更好地配合治疗,所以告知的内容尽量不涉及风险和不良后果。

由于人体疾病的复杂性,有时候医生在术前并不能完全掌握患者的病情,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发现新的病情,需要改变手术方案,就需要及时告知患者家属,并取得他们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在手术结束后,手术医师应及时将手术基本情况,术中所见的特殊情况,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下一步的治疗计划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术后患者多数需要卧床,制动,导尿,心电监测,换药,病情严重或者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还要进行重症监护。这些治疗都要对患者及家属告知,要求其配合,并在病历记录中记载,必要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八)中医治疗中常用的告知

1.针对患者的医学教育和健康告知

中医学具有独特的病因理论,认为疾病的发生的原因是综合外因(六淫)、内因(七情)等因素,结合体质因素等混合而成的。所以疾病的治疗除了辨证论治,针对性用药之外,还要注意饮食起居情志等的调摄。这些都是需要患者配合的,必须向患者详细解释说明。

由于求助于中医的患者大多数为慢性病患者,病程长,故应该告知患者中医治疗疾病的特点是从整体出发,调整阴阳平衡,所以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治疗期间如何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地调摄饮食起居和情绪状态,从而更好地配合中医的治疗。

由于药食同源,食物的四气五味都会对脏腑气血造成一定的影响,长期的饮食偏嗜会导致体质的变化;除此之外,中药的某些成分会和食物发生反应,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所以,中医治疗期间对饮食忌宜的告知是非常重要的。

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过度是导致疾病发生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医治疗中,应该告知患者异常情绪对脏腑气血的影响,如怒伤肝,恐伤肾等,指导患者调节情绪配合治疗。

2.告知患者治疗中的风险

中药材主要来自于天然植物、动物、矿物,故相对比较安全。但“是药三分毒”,治疗过程中,尤其是长期服药也必然会有一定的风险,这是中医师应该告知患者的。例如“苦寒败胃”,是指寒凉药物久服容易伤胃,出现食欲减退,胃部不适,腹泻等症状,要告知患者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复诊,查明原因,调整治疗。

3.告知患者中药的煎煮方法

中医师在对患者明确诊断后,根据患者的病情遣方用药。对中药的煎煮方法需要耐心向患者说明。如煎药前的浸泡时间,煎药的器具要求,煎药时的加水量,火力大小,先煎、后下的方法都需要特别向患者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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