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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告知技巧之整体告知
正文

整体观是中医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一方面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另一方面认为人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五脏六腑在生理方面相互为用,在病理上相互影响。换句话说,疾病的传遍存在一定的规律如“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这一理论应用在告知环节就是要求医务人员在病情告知时要有预见性,根据疾病自身发展趋势和规律,提前告诉患者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以及治疗中的风险。在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并请告知时,不仅要告知当前的病情,还要根据医学理论,对疾病和治疗中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告知。例如对有糖尿病史的患者进行手术,术前必须告知患者存在术后伤口难以愈合的风险,提示患者要积极配合控制血糖。

评价医疗告知是否合理,适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标准:

(一)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告知

作为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该依据诊疗规范,按照本专业领域的常规告知内容进行告知。换句话说,就是需要告知处于相同或者相似情境下一名合格的专业人员意欲披露的信息,即由医疗专业人员按照惯例来认定哪些信息需要公开。

(二)为患者作决定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1.信息充分是知情的前提

在临床工作中,对于是否进行特定的检查和治疗,有时候需要由患者做出决定。由于患者缺乏医疗知识,对疾病缺乏了解,导致他们在作决定时需要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来进行选择判断。换句话说,患者及家属需要在医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基础之上做出决定。有些医生由于希望患者接受他们的治疗方案,在医疗告知时过多地介绍治疗的有利方面,对治疗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介绍不够充分,导致患者对治疗抱有过高的期望;除此之外,由于医学的局限性和疾病的复杂性,有时候治疗的结果不能满足患者对治疗和手术成功率的期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务人员之前没有充分的告知,就会导致患者将责任完全推给医院,认为自己虽然同意治疗,但手术意外或者不良后果是由于医疗行为所导致的,进而发生医疗纠纷。所以,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当力求充分适当,尤其对于可能的不良后果的告知要更加突出,使得患者在完全了解治疗的利与弊的情况下,理性、自愿地做出选择。

2.知情不等于理解

医生将病情对患者进行告知,并不等同于患者已经理解了告知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患者理解和接受医疗信息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医生的谈话内容过于专业,或者医疗文书过于专业化,导致患者很难理解医生的告知内容。有时候提供信息的时机掌握不当,也会影响患者对告知内容的理解。如某些患者在获知重大疾病的诊断时,情绪波动较大,此时往往很难理解医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从而影响其对治疗的选择。在这些情况下,医务人员认为已经履行了告知的工作,但患者并没有完全理解,如果治疗中出现不良后果,患者往往会认为医务人员没有提前告知。所以,在告知的时候,医务人员要确保患者已经理解了告知的内容,可以在告知后通过反复提问的方式来确认患者对告知的内容已经真正理解,从而确保患者的决定是理智和自愿的。

(三)采用恰当的告知的形式

临床工作中的医疗告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口头告知,主要针对一般事项,医务人员采用谈话的形式进行告知,告知的内容也可以在病程记录中记载下来;另一种称为书面告知,是对重要事项采取的一种文字形式的告知。如向患者发放“病危通知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等。这些告知需要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在上面签字。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书面告知的时候,告知的内容应该避免冗长,不易理解或者信息提供不全面,要同时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否则即使患者签字,在医疗诉讼中医方仍然有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医务人员要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结合体质因素,基础疾病充分考虑医疗的风险,以保证医疗告知的全面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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