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详情-医患沟通-人文与法律-人卫临床助手-人民卫生出版社 Insert title here Insert title here
  |  医患沟通
Insert title here
首页 >  人文与法律 >  医患沟通 >  医疗告知技巧
医疗告知技巧
正文

医疗告知是指医生用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告知其本人或家属与疾病相关的信息。其目的在于得到患者的理解和配合,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做出选择。要做好医疗告知,医务人员需要掌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收集信息

在进行医疗告知之前,医务人员必须对患者所患疾病的相关知识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疾病的病因,症状表现,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标准,疾病的发展规律,目前治疗方法,每种治疗方法的利与弊,药物的副作用,治疗的费用,预后,风险评估等,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全面、充分地进行告知。

除了对疾病的相关信息有充分的了解之外,医务人员在告知之前也应该了解患者相关的信息。由于患者的性格、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导致患者会对自己的疾病,对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对治疗的期望,对医务人员的要求有较大的差异。只有对这些信息有充分的了解,医务人员才能有的放矢,选择适合患者的治疗方案,并得到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配合。

二、整体告知

整体观是中医学的重要理论之一,它一方面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另一方面认为人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五脏六腑在生理方面相互为用,在病理上相互影响。换句话说,疾病的传遍存在一定的规律如“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这一理论应用在告知环节就是要求医务人员在病情告知时要有预见性,根据疾病自身发展趋势和规律,提前告诉患者有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以及治疗中的风险。在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并请告知时,不仅要告知当前的病情,还要根据医学理论,对疾病和治疗中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告知。例如对有糖尿病史的患者进行手术,术前必须告知患者存在术后伤口难以愈合的风险,提示患者要积极配合控制血糖。

评价医疗告知是否合理,适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标准:

(一)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告知

作为一个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应该依据诊疗规范,按照本专业领域的常规告知内容进行告知。换句话说,就是需要告知处于相同或者相似情境下一名合格的专业人员意欲披露的信息,即由医疗专业人员按照惯例来认定哪些信息需要公开。

(二)为患者作决定提供所需要的信息

1.信息充分是知情的前提

在临床工作中,对于是否进行特定的检查和治疗,有时候需要由患者做出决定。由于患者缺乏医疗知识,对疾病缺乏了解,导致他们在作决定时需要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来进行选择判断。换句话说,患者及家属需要在医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基础之上做出决定。有些医生由于希望患者接受他们的治疗方案,在医疗告知时过多地介绍治疗的有利方面,对治疗的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介绍不够充分,导致患者对治疗抱有过高的期望;除此之外,由于医学的局限性和疾病的复杂性,有时候治疗的结果不能满足患者对治疗和手术成功率的期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务人员之前没有充分的告知,就会导致患者将责任完全推给医院,认为自己虽然同意治疗,但手术意外或者不良后果是由于医疗行为所导致的,进而发生医疗纠纷。所以,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当力求充分适当,尤其对于可能的不良后果的告知要更加突出,使得患者在完全了解治疗的利与弊的情况下,理性、自愿地做出选择。

2.知情不等于理解

医生将病情对患者进行告知,并不等同于患者已经理解了告知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影响患者理解和接受医疗信息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医生的谈话内容过于专业,或者医疗文书过于专业化,导致患者很难理解医生的告知内容。有时候提供信息的时机掌握不当,也会影响患者对告知内容的理解。如某些患者在获知重大疾病的诊断时,情绪波动较大,此时往往很难理解医务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从而影响其对治疗的选择。在这些情况下,医务人员认为已经履行了告知的工作,但患者并没有完全理解,如果治疗中出现不良后果,患者往往会认为医务人员没有提前告知。所以,在告知的时候,医务人员要确保患者已经理解了告知的内容,可以在告知后通过反复提问的方式来确认患者对告知的内容已经真正理解,从而确保患者的决定是理智和自愿的。

(三)采用恰当的告知的形式

临床工作中的医疗告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口头告知,主要针对一般事项,医务人员采用谈话的形式进行告知,告知的内容也可以在病程记录中记载下来;另一种称为书面告知,是对重要事项采取的一种文字形式的告知。如向患者发放“病危通知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等。这些告知需要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在上面签字。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书面告知的时候,告知的内容应该避免冗长,不易理解或者信息提供不全面,要同时对患者进行充分的解释。否则即使患者签字,在医疗诉讼中医方仍然有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进行医疗告知时,医务人员要全面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结合体质因素,基础疾病充分考虑医疗的风险,以保证医疗告知的全面有效。

三、因人因病制宜

在临床上实践中,由于医疗告知的对象不同,需要告知的疾病内容不同,医务人员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告知。

(一)因人制宜

针对不同人的性格、成长经历、社会、经济地位等的不同,要采取个性化的沟通方式,才能达到好的告知效果。如对于受教育程度低的患者或家属,交代病情时应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尽量少用或者不用专业术语,减少告知中病机病理方面的内容,多交代关于病情变化,预后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必须告知但患者理解有困难的部分,可以采用形象化的方法将问题解释清楚,做到“隔行不隔理”。有些患者的受教育程度高,对疾病的关注度强,就医之前就已经在了解疾病相关资料。这对这样的患者,医疗告知就要深入,详细,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二)因病制宜

针对不同的疾病,医生也要有不同的医疗告知技巧。如果病情轻,预后好,医疗告知可以简单明了;如果病情复杂,诊断不明确,或者预后不明朗,就要多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对疾病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进行详细告知,以免病情恶化,引发医患矛盾;对于一些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医疗告知疾病的同时,还要关注患者或者家属的情绪,给予适当的安慰和支持。

四、突出重点

患者到医院就诊的过程包含多个环节,如门诊阶段、检查阶段、治疗阶段等。不同的就诊环节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医务人员在进行告知时,要根据本环节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告知,做到重点突出。

(一)门诊的告知

门诊诊疗行为是医务人员临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同样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也就是说,门诊医务人员也必须尽到医疗告知的义务。由于门诊工作中医患交流的时间有限,医疗告知多数采用口头告知的形式进行。但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尤其是与知情同意有关的问题,必须在门诊病例中予以记载。

实施门诊医疗告知时要注意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患者,如传染病、癌症等,不能直接告知患者,应尽量联系患者家属,征求家属意见之后再决定是否告知患者,或者如何告知患者。

(二)住院告知

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多数病情较门诊患者复杂或者严重,有些患者需要严密观察,具有病情变化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高,治疗费用高等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医疗告知工作尤其重要。住院患者的告知可采用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形式。

住院告知的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诊疗计划,一般检查结果,住院的时间,费用,可能的疗效,以及病房的管理制度,需要患者配合的注意事项等。住院期间告知患者的医疗信息,必须在病历中及时,客观地记载,重要事项需要患者或者家属签字确认。

(三)关于检查的告知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在询问患者的一般情况及病情后,多会建议患者做相应的检查以明确诊断。要做好这个环节的告知工作,医务人员必须对检查的项目有所了解,掌握检查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对有创检查的潜在风险和可能的损伤必须明确告知,在患者理解并同意的基础上,签署《有创检查知情同意书》。

在检查前,医务人员还要告知患者需要接受哪些检查,检查的目的和必要性,可能造成的损害或痛苦,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如检查肝功、血糖需要空腹,泌尿系B超需要憋尿等。

关于检测结果的告知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在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情况,可以向患者描述检查所见,和对其临床意义做出简单解释,但同时也要告知患者要由经治医师结合临床才能做出最终诊断。

2.对于检查中发现可疑恶性疾病的情况,不能直接向患者告知,需要耐心向患者解释,告知患者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明确诊断。必要时在报告单上写明建议进一步检查。同时要及时和临床医生联系沟通。

3.对于诊断存在疑问或者没有把握解释的结果,要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临床医生沟通后,由临床医生进行告知。

(四)关于诊断的告知

在明确诊断之后,医务人员告知患者的不仅是疾病的名称,还要告知疾病的严重程度,预后如何,会不会有后遗症,以及是否有有效的治疗。有些患者还会关心治疗的费用。对于这些方面,医务人员应该尽可能详尽地告知患者。

如果在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后仍不能明确诊断,也需要实事求是地对患者说明。同时给患者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如建议更好的医院就诊,或者联系相关的专家会诊等。

对于一些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医疗告知有可能比较困难。

这类疾病是指各种急慢性,危及生命的器官或者系统功能衰竭,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需要透析、心衰、重症肝炎等。这些疾病的诊断对于患者来说,就像“噩耗”、“晴天霹雳”,容易引发强烈的情绪反应。因为他们所要面对的是人类最大的困境——死亡。

对于这一类“坏消息”告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做好告知前的准备工作 选择安静,熟悉的环境,安排专门的时间,确保不被打扰。充分准备好有关患者的病例资料,对患者的个人背景,性格特点有一定的了解。可以鼓励患者邀请家人或者朋友陪同。

2.明确目标 对于此类“坏消息”的告知,除了让患者知晓自己的病情之外,更重要的目标是向患者及其家属表示关怀和温暖,传递希望,建立支持性的关系,结成良好的治疗同盟,为下一步的治疗打下基础。

3.选择告知的对象 “坏消息”是应该直接告知患者本人,还是患者的家属?这要根据不同患者的特点愿望,本着对患者有利的原则而定。有些患者自主性很强,应患者的要求,医生可以只将“坏消息”告知患者本人,而不告知其家属。如果需要告知家属,则需要选择家属中有威望,能够做决定的人进行告知。该家属能够在以后的治疗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例如鼓励患者与医生配合应对疾病,协调医生、家属和患者的关系。总之,无论选择谁进行告知,都要本着“患者利益第一”的原则。

4.逐渐渗透的告知方法 如果医生根据经验和疾病发展趋势认为患者有可能患有危及生命的严重疾患,在治疗初期就应该给予危险信号的提示,以便患者提前有一些心理准备。在随后的检查过程中,要随时跟患者及家属讨论检查中发现的不良信息;当疾病明确诊断之后,清楚地告知患者及家属最终的诊断,并同时传递希望,告知可选择的治疗方法。

5.患者在得知患有重病的消息后,会有很多的担心,恐惧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恰当地表示同情和安慰是医务人员应该给予患者及家属的支持性反应,接受患者的担心和恐惧对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是很重要的。无论患者的担心和恐惧有多严重,医生都要表示理解。除此之外,医生还要了解患者的想法,体察患者的感受。这些在下一步制订治疗方案时都是需要考虑的,例如如果患者经济条件较差,药物的使用方案就要做出调整,如果患者担心手术后的生存质量受影响就要为患者提供术后的可行的补救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安慰和同情应该是在了解患者信息,理解患者想法,体察患者感受之后的工作,否则会给人虚假的感觉。例如,医生可以对患者及家属表达:“虽然你的疾病比较重,但我们也会尽最大努力去帮助您,希望您也能够配合我们的治疗,我们一起去寻找解决疾病的方法”。

6.传递希望 绝望的心理在重病患者中是非常常见的。此时,医务人员要传递希望,帮助患者建立与疾病做斗争的信心。可以向患者强调虽然疾病很严重,但还是有一些好转的机会;或者虽然不能治愈疾病,但是可以控制病情,减缓疾病的发展等。例如“虽然目前你的疾病没有特效治愈的方法,但我们还是有可能通过治疗控制病情的发展的。”要帮助患者在困境中寻找可用的资源和积极的方面。例如“虽然诊断癌症,但我们发现的时间早,能够手术治疗,是不幸中的万幸”。需要注意的是,医务人员向重病患者或家属传递的希望一定是切合实际的,不能对患者做出不切实际的许诺,因为一旦达不到患者的期望,就容易产生医患矛盾。

综上,临床上对于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诊断的告知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逐渐告知患者“坏消息”,同时要对患者提供情感上的支持,为患者传递希望,建立治疗同盟,与患者共同面对疾病。

(五)关于治疗的告知

在选择治疗方案时,患者应该是知情同意的。但由于患者缺乏医学知识,需要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来做决定。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该告知患者的内容应该包括:

1.所建议和实施的治疗方案的性质,特性和目的;

2.所建议和实施的治疗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可预见的风险;

3.有无其他可选择、可替代的治疗方案;

4.其他可选治疗方案的预期效果,包括可预期的风险;

5.采取某种医疗方案或医疗行为的建议和理由。

(六)关于出院的告知

出院告知多为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相结合的形式。其中重要事项或者需要严格遵守的事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书面告知多采用出院小结的形式进行。出院小结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患者本人,另一份作为病例资料保存。

出院告知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入院诊断,检查结果,治疗经过,治疗效果,出院诊断,出院带药,复诊时间,饮食起居要求。对一些慢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长期服药,则要告知患者服药的剂量、方法、时间,以及可能出现的药物反应以及如何调整。有些疾病在生活起居方面有特殊要求,如糖尿病患者的饮食控制要求,产妇应告知产褥期护理方法及注意事项,婴儿喂养等方面的内容。对手术患者,要告知卧床休息时间,如何预防伤口感染,伤口可能出现的情况,哪些是正常情况,哪些是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等。

(七)关于手术的告知

手术前告知一般由主刀大夫实施。对于治疗风险大,预后差的手术应该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实施。

手术前告知的内容包括:手术方案(包括最佳,次选方案),手术时间,手术意外,麻醉意外及发生意外后的抢救,可能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情况,家属应该配合的工作,手术中或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其他风险等。如果同时存在多种治疗方法,应告知各种治疗方法的优劣利弊,并说明目前选择方案的理由,预后情况,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报销范围等。

手术过程中,除全麻外,患者多处于清醒状态。如果患者对手术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医生有告知的义务。此时的告知,原则上是为了缓解患者的恐惧不安心理,使其情绪平稳,更好地配合治疗,所以告知的内容尽量不涉及风险和不良后果。

由于人体疾病的复杂性,有时候医生在术前并不能完全掌握患者的病情,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发现新的病情,需要改变手术方案,就需要及时告知患者家属,并取得他们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在手术结束后,手术医师应及时将手术基本情况,术中所见的特殊情况,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下一步的治疗计划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术后患者多数需要卧床,制动,导尿,心电监测,换药,病情严重或者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还要进行重症监护。这些治疗都要对患者及家属告知,要求其配合,并在病历记录中记载,必要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

(八)中医治疗中常用的告知

1.针对患者的医学教育和健康告知

中医学具有独特的病因理论,认为疾病的发生的原因是综合外因(六淫)、内因(七情)等因素,结合体质因素等混合而成的。所以疾病的治疗除了辨证论治,针对性用药之外,还要注意饮食起居情志等的调摄。这些都是需要患者配合的,必须向患者详细解释说明。

由于求助于中医的患者大多数为慢性病患者,病程长,故应该告知患者中医治疗疾病的特点是从整体出发,调整阴阳平衡,所以治疗需要一定的时间。治疗期间如何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地调摄饮食起居和情绪状态,从而更好地配合中医的治疗。

由于药食同源,食物的四气五味都会对脏腑气血造成一定的影响,长期的饮食偏嗜会导致体质的变化;除此之外,中药的某些成分会和食物发生反应,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所以,中医治疗期间对饮食忌宜的告知是非常重要的。

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过度是导致疾病发生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医治疗中,应该告知患者异常情绪对脏腑气血的影响,如怒伤肝,恐伤肾等,指导患者调节情绪配合治疗。

2.告知患者治疗中的风险

中药材主要来自于天然植物、动物、矿物,故相对比较安全。但“是药三分毒”,治疗过程中,尤其是长期服药也必然会有一定的风险,这是中医师应该告知患者的。例如“苦寒败胃”,是指寒凉药物久服容易伤胃,出现食欲减退,胃部不适,腹泻等症状,要告知患者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复诊,查明原因,调整治疗。

3.告知患者中药的煎煮方法

中医师在对患者明确诊断后,根据患者的病情遣方用药。对中药的煎煮方法需要耐心向患者说明。如煎药前的浸泡时间,煎药的器具要求,煎药时的加水量,火力大小,先煎、后下的方法都需要特别向患者交代清楚。

五、医疗告知中的注意事项

医疗告知是医患沟通中的重要环节。同样的内容,医务人员的告知的态度,语言的形式不同,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导致患者不同的反应。因此,在告知的技巧是非常必要的。良好的医疗告知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态度诚恳

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告知的过程中,态度要诚恳,温和。这对于缓解患者的恐惧和不安有很大作用。患者来医院就诊,多数对医院的环境、人员,以及就诊的程序并不了解,有一种陌生感,或者焦虑不安,甚至恐惧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告知时的温和的态度,关切的眼神,温暖的微笑都能帮助患者缓解不安和焦虑。尤其在进行“坏消息”的告知,如对恶性疾病的诊断,危险性高的治疗或检查进行告知时,医务人员就更加需要耐心,温和,诚恳,让患者感受到心理上的支持。

(二)医学术语的运用

在医疗告知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少地使用医学术语。大量的医学术语会导致患者理解困难,影响医疗告知的效果。如果医学术语不能避免,也要用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进行解释。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理解能力较差的患者,就更加需要医务人员采用取类比象等方法来实施告知。

(三)确保患者理解

告知的目的是为了让患者理解自己的病情,有时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做决定。但由于多数患者缺乏医学知识,有时他们对于医务人员告知的内容并不能完全理解,导致日后产生医疗纠纷时,投诉医务人员没有医疗告知。因此,医务人员在告知的时候不仅应该耐心细致地解释病情相关的信息,还要通过反复提问的方式来确认患者对告知的内容已经真正理解,从而确保告知的效果。

(四)书面告知

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的过程中,对于重要的事项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如向患者发放“知情同意书”、“病情通知书”等,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后,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在书面告知的同时要对患者或家属进行口头详细解释,否则,即使得到了患者的签名,在医疗诉讼中医方也不能完全免责,仍有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五)医疗告知要把握好分寸

由于医学发展的水平所限,人类对很多疾病不能完全了解和彻底地治愈。加之每位患者的体质差异,导致医务人员对于治疗结果的预测只是一个大样本统计的概率,落实到具体患者身上,成功和失败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所以,实施医疗告知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分寸,既不要把话说得太满,也不要过度恐吓患者。要客观地告诉患者治疗成功和失败的概率各有多大,并且向患者说明这一数字的意义。在与患者沟通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患者对治疗的期望值过高或者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一定要说服患者降低对治疗的期望,否则一旦治疗不能满足患者的预期,就容易破坏患者的满意度,导致医患纠纷的产生。

(六)医疗告知禁忌

1.医疗告知中禁止使用“没事”、“不可能”、“一定会”等不负责任或者不确定的表述。

2.要避免使用容易刺激患者情绪的词语和语气,减少对患者身心的进一步损害。

3.避免强求患者改变观点 如果患者对治疗有不同的观点,应该允许其表述,并在此基础上与患者进行深入沟通,说服和引导患者。

4.禁止在医疗告知过程中欺骗或者敷衍患者。

5.避免当着探视者的面与患者讨论病情,要保护患者的隐私。

6.医疗告知中使用的词语应该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医学术语,不要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述,不要使用俚语或者粗俗的语言;语速要适中,语气要平和,不要对患者大喊,耳语,以免交流无效。

7.避免使用肢体语言或者暗示向患者传递负面的情绪 对于医务人员来说,医疗告知是临床工作的重要内容,有效的医疗告知对于加强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从而提高临床疗效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上一篇:医生履行告知义务的免除 下一篇:医疗告知前如何收集信息
相关医患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