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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群体医疗沟通典型案例分析:大流感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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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的医疗界不平静,甲型H1N1流感在全球范围内的蔓延,让全人类站在共同防控疾病的前线打响了健康保卫战,面对人类尚未真正了解与探索到的未知疾病领域,如何建立有效的由政府部门、卫生部门、医疗机构、普通群众共同组成的对抗重大应急卫生事件的体系是全球需要面对的重大课题。而作为中国抗击甲型H1N1流感行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医患关系的日趋紧张,纷纷扰扰的医患矛盾,无时无刻不是横贯在抗击甲型H1N1流感战线上的一座大山。

甲型H1N1流感为急性呼吸道传染,患者一旦感染,会直接引发很多并发症,甚至于危及生命。甲型H1N1流感最初发现于2009年3月,在墨西哥暴发的“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蔓延。世界卫生组织(WHO)初始将此型流感称为“人感染猪流感”,后将其更名为“甲型H1N1流感”。2009年6月11日,WHO宣布将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升为6级,全球进入流感大流行阶段。此次流感为一种新型呼吸道传染病,其病原为新甲型H1N1流感病毒株,病毒基因中包含有猪流感、禽流感和人流感三种流感病毒的基因片段。据中国卫生部通报,截至2010年1月10日,中国内地已有124 764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不包括临床诊断病例),其中744例死亡。除海南外, 所有省区都报告了死亡病例。该病毒非常活跃,可由人传染给猪、禽、猫、狗等动物,也可在人群间传播。这就决定了甲型流感的危害性十分巨大。

疫情发生初期,中国政府针对当时中国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的实际情况,加强国境检疫,开展登机检疫、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并对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实行严格的隔离医学观察,这是我国最主要的防控手段,同时积极加强对公众的健康宣传教育,并开始了疫苗的研制。随着疫情的迅速全球化,国内逐渐出现本土病例,并呈持续增长趋势,总的流行强度超过季节性流感流行水平。随着疾病流行的发展,防控对策与措施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如对密切接触者不再集中隔离,而采用居家隔离。根据当前疫情发展的特点、趋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的防控对策主要是坚持和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并与免疫接种等预防手段相结合,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者救治,减少疫情危害。

针对此类应急公共卫生事件,积极的卫生防疫,预防救治至关重要。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进行正确的对外宣传,良好的社会舆论沟通也同样不可忽视。医疗卫生单位不论对外进行宣传,还是开展思想工作,沟通都是重要的基本功。以往,我国的许多医疗单位在对外宣传时缺乏与社会充分沟通,很多医疗卫生单位因与媒体沟通不畅,引发了舆论危机。例如5月11日四川出现第一例“甲流”病例后,在传统媒体犹疑不定时,博客、手机短信等“自媒体”成了信息流通的主要渠道。“中国甲流第一人”通过博客用文字、视频和照片向外界发布了自己的染病过程、“隔离”经历和病情进展。而那位在发病后仍然四处活动,传染了88人的“何逛逛”则被网民进行了“人肉搜索”,迫于舆论的压力向公众道歉。这次事件不仅造成疾病的迅速扩散,而且造成公众对于不明疾病可能带来的后果产生严重的恐慌情绪。因此,做好新闻媒体方面的沟通是打开医患沟通桥梁的先决条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报道作用,保证新闻报道的客观性,稳定公众情绪,激励、引导公众共同克服危机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由于沟通不畅引发的医疗事故并引起医疗纠纷在禽流感疫情发生中也时有发生。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2012年4月9日报道,上海一名H7N9禽流感患者死亡,家属向医院索赔107万元。27岁的吴亮亮带着妻子从老家到上海,帮助岳父岳母经营一家菜市场的两个猪肉摊。3月2日,因为发热几天没有痊愈,他去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挂了急诊,医护人员说,可能是肺炎,建议他接着打针治疗。两天后,吴亮亮开始咳嗽,呼吸困难,于是住进医院。之后,病情急转直下。3月10日中午,吴亮亮抢救无效后死亡,当时的死亡原因是重症肺炎,呼吸衰竭。家属最初认为,医院在对吴亮亮的治疗中存在失误,导致死亡,因此向院方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抚养费、赡养费共计107万元。僵持一周后,双方最终在3月27日达成协议:医方一次性补助患方13万元。但是直到4月6日,医务科的一位负责人才向吴亮亮的妻子证实:吴亮亮是由禽流感引发的重症肺炎去世,之前之所以没有告知家属,“是因为H7N9是一种新型病毒,只能由国家卫生部门确定发布”。不论吴亮亮的家属问“刚开始为何没有隔离治疗”,还是质疑“治疗方法上是否存在问题”,得到的医院回答都是:“这是一种新病毒,医院开始并不了解”。死者家属也怀疑过在医院感染的可能,因为就在吴亮亮住院的当天,另外一例禽流感患者在同一层楼的病房去世。但上海市疾控中心表示,目前没有观察到H7N9人际传播的证据。这件事情今天被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很大程度上因为夺取死者性命的是当下让人谈之有些色变的H7N9禽流感病毒。医方起初是否对H7N9禽流感病毒确实不知情?我们现在无法确定。107万元的赔偿要求虽然因为13万元的补助终结,但是会不会有后续的变化?这也很难说。现在,关于H7N9病毒的种种谜题还没有解开,眼下更加需要维护好医患之间的关系,因为只有医患之间配合好,同心协力,才能更好地抗击禽流感病毒。死者家属向医院提出107万元赔偿的时,他们还不知道死因是新型的禽流感病毒。死者家属提出的这107万元的赔偿要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条文当中这个规定是非常清晰并且容易界定,但是作为对于这次禽流感的病情发展不是太了解的患者以及家属来说,他们怎么来鉴定是不是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呢?患者在这方面是很显然的一种弱势。医疗事故的鉴定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现在医疗事故鉴定有一个程序,比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直管的县一般都有医学会,他们作为受托机构对于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医疗事故最终是否成立,构成几级的医疗事故,还是需要依赖于医学会这个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来判定。有些人用“医闹”来界定吴亮亮家属的索赔行为。但是,这次的禽流感病毒来得突然,而且在吴亮亮事件中,不确定因素非常多。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认定院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事故,进而导致吴亮亮失去了生命。根据现行的医学的科学技术水平无法意料,或者说无法避免产生这种不良后果,比如说造成死亡,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追究院方和医护人员的法律责任。根据吴亮亮的情况来看,他罹患的是一种高致病性禽流感,按照目前的科学技术水平、医学技术水平还很难对于这种疾病有很好的检测和治疗手段,H7N9是我们国家新发现的一种病毒,所以我们很难判断医院是不是在第一时间就作出了判断。从目前来看,院方在与患者和患者家属的沟通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即使无法确定当时就是H7N9这种禽流感病毒但是院方有义务如实的向患者的家属告知病情。至于这种结果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法律责任不仅仅是经济赔偿而且还包括比如说道歉,也是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如果要进行经济赔偿责任就必须要构成医疗事故,然后才可能存在经济赔偿的问题。根据我们目前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法律法规,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进行赔偿,前提是要存在医疗过错,经过合法的程序进行鉴定构成了医疗事故,然后才能依据相关的一些规定来赔偿,假设没有构成医疗事故也会存在医疗过错,这个索赔是难以成立的。

此次禽流感致患者死亡并引起的经济纠纷虽然属于个例,但其可以被我们的医疗机构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作为医疗救护的主体,应急医疗救护能力是医疗机构所必备的基本能力。各级医疗部门必须通过开展急救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的判断识别能力和防护意识,使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掌握简便、有效的诊断、救治方法;从本次案例中可以看到医院没有能够第一时间对于患者进行正确的诊断,也就没有针对性的进行应急的急救治疗,失去了宝贵的急救机会。另外,此次事故中,院方没有完全履行对于患者的病情告知的义务,医疗单位应对患者所患病情准确诊断,一旦遇到现代医疗科技无法诊断明确的也应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不应草率得出诊断结果并且进行错误的医疗急救措施,致使作为对此疾病完全不知情的患者方遭受了失去亲人的巨大损失。所以,对于禽流感或者其他流行病的处理,应该是从“知识”到“态度”再到“行为”的过程,对于医护工作者来说,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健康知识,才能对流行病抱以科学理性的正确态度,也才能具有得当的处置行为能力。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应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电台、报纸等各种有效的新闻媒体深入学习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增强公德意识,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和预防疾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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