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事件概述
(一)应急事件的界定
应急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恐怖袭击事件、爆炸以及群体斗殴等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事件一旦发生,若不能有效控制,其危害和影响往往超过事件本身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除了会威胁公众健康外,还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医药卫生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会引起社会恐慌和不安定。如吞噬了全球2000万~5000万生命的1918年“西班牙流感”、蔓延全球的2009年甲型H1N1流感就凸显了应急事件对人类健康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同时,卫生应急事件发生后,政府、社会卫生防疫、通讯交流的直接成本,病人医疗救治的花费,疫情导致的经济活动下降以及疫情不稳定造成交易成本上升等均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另外,应急事件发生后,面对健康威胁和伤害,人们会产生恐慌和焦虑的情绪,如果缺乏积极有效的引导和调适,可能会进一步导致一些个体性或群体性的不合作或不合理的心理与行为反应发生,给防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甚至会引起冲突和社会不稳定。卫生应急事件若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健康、经济损失、公众恐慌以及社会生活的停滞,可能会对国家或地区政府的公信力和国际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使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遭遇严重的信任危机。因此,社会共建牢固的危机意识,加强公共卫生系统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科研攻关,动员全社会和公众的力量,建立从政府到医疗卫生系统再到社会公众的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的沟通渠道和社会环境,才能成功应对全球化背景下突发卫生应急事件的新挑战。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我国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很大区域内,已经或者可能发生很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明确但影响人数巨大甚至发生大量死亡且已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Ⅱ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明确但影响人数很多甚至发生较多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Ⅲ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较大区域内,已经发生或者有可能发生较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原因不清或原因虽然明确但影响人数较多甚至发生少数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Ⅳ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地区,尚未发生或者不可能发生大范围的扩散或传播,原因清楚且未发生死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三)我国卫生应急体系及网络
飞速发展的现代世界,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生存环境,日趋复杂的国际形势,使各类传染病、食品安全、恐怖袭击事件频繁发生,造成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相比已经建立较成熟、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2003年以前还没有具备完善的监测和快速反应能力的统一、规范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网络。因此,2003年SARS疫情在我国的暴发和向世界的蔓延,是对我国脆弱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深刻警示,使我国卫生应急机制不健全、危机管理缺失等问题暴露无遗,但也为改变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落后局面带来了难得的契机。2003年5月,在应对SARS的危机中,国务院短期内迅速颁布实施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范统一了卫生应急事件的应对和管理制度,标志着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和应急体系建立的开始;2006年,卫生部围绕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内容,制订了《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0)》。SARS危机过后,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包括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监测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紧急医疗救助网在内的,具有应急事件数据采集、信息报告、实时沟通、决策分析、命令部署、医疗救助、现场支持等功能的应急体系和网络。该体系以经过专业培训的救援能力突出的卫生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先进高效的公共卫生实验室和迅速畅通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为保障,以完备可靠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事件监测技术以及完善突出的现场医疗救助能力为重点,可在最短的时间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作出积极有效的应对并采取恰当的措施,最大限度地调集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广泛有效地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管理,无论是应急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准备阶段还是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应对和恢复阶段,都必须建立在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通报和实时、通畅、有效的沟通协调基础上,同时政府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制定、决策指挥也离不开信息报告网络所提供的信息。应当通过适当的信息传播和沟通机制,将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迅速传递给政府部门和公众,消除恐慌情绪,建立积极应对、协调合作的社会环境。
二、应急事件中医患沟通的措施
有效应对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恐怖袭击事件、爆炸等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维护公众健康,防止社会恐慌和动荡,建立良好沟通、积极应对、协调合作的社会和医疗环境的重要前提措施是建立紧急医疗救护网,包括应急医疗救护能力提高、应急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科研攻关等。
(一)提高应急医疗救护能力
应急医疗救护能力的提高就是以各级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核心,通过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医疗与检验设备配置、通讯网络的构建,来提高医疗救助和现场控制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单位、卫生监督部门等机构的协调领导下,组建急性外伤救护中心、急性传染病救护中心和急性中毒救治中心等医疗应急机构以及高素质的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从省市到基层的多级应急事件医疗救治网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应急医疗救治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疫情的判断识别能力和防护意识,使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务人员掌握简便、有效的诊断、治疗方法;通过配备、完善医疗救护和监测检验设备,储备应急药品,保证救护车辆处于待命状态,设立应急信息通讯网络,确保紧急救助工作通畅、高效的开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卫生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为第一时间控制事件进展、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奠定基础。另外,应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和实验室快速检测工作,为查明病因线索和危险因素提供依据,以制定对受累人群采取医学观察和医疗救治的具体防控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医疗救治和防控措施,以控制危害进一步发展。
(二)监测报告
对于卫生应急事件,特别是传染病疫情,建立通畅的疫情报告系统是至关重要的。政府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需要以及时、准确的信息通报为前提,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判断,及时制定应对措施,抓住最佳医疗救护时机,有效控制事件进展,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疫情的缓报、漏报、错报将可能导致政府和医疗机构对疫情认识、判断不足或决策失误,对疫情处理不及时或处置措施不恰当,延误医疗救助,造成疫情播散或蔓延。同时,应急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长期、连续、系统地监测和收集与应急事件相关的危险因素的信息资料,分析应急事件及其影响因素的分布和动态变化,以及时发现事件先兆,迅速作出反应,将卫生应急事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地区、部门之间的合作
近年来发生的卫生应急事件如甲型H1N1流感、H7N9禽流感的应对处置过程表明,卫生应急事件并不都局限于某一个地区,也不是医疗卫生部门能够独当一面的。在波及多地区、涉及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卫生应急事件的应对过程中,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是横向协作,即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武警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二是纵向联系,形成应急事件监测和报告自下而上,决策指挥和应对自上而下的统一规范的体系;三是实现不同地区之间卫生应急事件的联防联控。同时,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人类的交往日益频繁、密集,微生物以其不断强化的毒力和耐药性,生物恐怖袭击以其防不胜防的魔爪,通过全球化纵横交错的立体交通网络,将威胁和挑战带到每一个国家。面对威胁人类健康的共同敌人,加强国际合作和科研攻关,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全球合作实验室网络,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科学信息、科研技术交流,在应急事件和疫情信息及时、准确的监测报告、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治疗方案的制定和选择、疫苗的开发研制、防控播散的经验教训和科研攻关等方面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密切合作和交流,才能够成功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卫生应急危机的挑战。
(四)普及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知识
对于突发传染病疫情,如果医院和医务人员对其认识不足,防疫隔离以及院内感染管理措施不当,引起医务人员的自身感染,医院就有可能成为导致疫情播散的场所,在面对瘟疫袭击的特殊时期,这就可能成为医患纠纷和信任危机的导火索。所以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基本公共卫生知识的培训,包括传染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识别诊断、治疗、预防控制、防护隔离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到信息不断更新,互相交流经验和借鉴学习,从专业技术层面上做好突发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医务人员应牢记隔离防护的措施要求以及预防控制交叉感染的原则,本着对患者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工作期间必须穿隔离服并佩戴口罩,严格按照传染病诊治的原则规范进行临床操作和器具消毒,不可疏忽大意,给患者一个安全健康的就诊空间。
积极应对卫生应急事件,建立良好沟通,创造信任合作的社会和医疗环境,实现有效医疗救助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和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医务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可以通过多种切实可行、易于为公众所接受的方式加强卫生宣传,普及健康观念和行为,开展卫生应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疫情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以科学理性的行为方式和沉着冷静的态度积极应对、处理卫生应急事件,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病能力,避免其出现简单行事、不信任、固执己见、盲目跟从等行为,从而有利于其理解和配合应急医疗救助活动。比如组织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传染病防控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或利用大众媒体,号召人们讲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勤洗手,多通风,多锻炼身体等;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咨询,增强健康保护意识,指导公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行为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公众避免参加聚会或集体活动,不要在人群密集处逗留等。
三、应急事件医患沟通的基本要求
当代社会,医学模式已经从“以疾病为中心”的生物医学模式转向“以病人为中心”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者面对的不是物化的“疾病”,而是生物学、社会学、心理学上的复杂的“病人”,而良好的医患沟通正是一条通向现代医学模式的途径和桥梁。1988年《爱丁堡宣言》指出:“病人理应指望把医生培养成为一个专心的倾听者,仔细的观察者,敏锐的交谈者和有效的临床医生,而不仅仅满足于治疗某些疾病。”这正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和积极的医患沟通模式对现代医生的基本要求。危机往往带来改善医患关系的契机,在卫生应急事件的特殊情境中,面对威胁人类健康的共同敌人,医务工作者应恪守《爱丁堡宣言》,在应对人类健康危机的这场战役中勇敢地肩负起历史的重任,以恪尽职守、勇于奉献、不怕牺牲的职业信念和“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伦理精神,以整体的医学观和人文关怀精神,竭尽全力救治,与患者一起共筑人类健康的保护线。在万众一心、携手并肩、共赴难关的信念的支配下,使得相互理解、彼此配合的互益关系得以还原,构建和谐、信任的良性互动的医患关系。在抗击SARS期间,就涌现了大量医务人员和卫生防疫人员不顾个人安危、恪尽职守、坚守在医疗救援一线的值得称颂的事迹。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艰苦的条件下,以大无畏的精神,追踪随访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可疑病例,采样检测,隔离消毒,为切断病毒进一步播散,控制疫情蔓延做了大量的幕后工作。
(一)树立沟通意识
在应对卫生应急事件的紧迫的战斗中,医护人员要救治大量的患者,争分夺秒地抢救生命,往往将注意力集中于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的变化,而无暇顾及与患者或家属的沟通交流及病情告知工作,这可能会引起医患误解和分歧,成为医患纠纷和冲突的隐患。因此,医务人员应树立沟通的意识,注意向患者或家属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给予友好、耐心、认同、关怀的情感支持,提供一个信任、理解、和谐、友善的沟通环境,这样就能够促进患者对医务人员的认可和信任,增进患者对医疗救治措施的正确和全面认识,并能够对可能的风险做好心理准备,从而有利于建立互信合作的医患关系。另外,从医疗机构和医疗应急体系的角度讲,为了弥补医务人员工作负荷重带来的沟通不足,可以成立医患沟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与患者或家属、新闻媒体等进行沟通协调。
(二)及时、准确发布信息
在抗击SARS的过程中,社会公众在疫情初期和后期表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应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态度和行为。在SARS疫情初期,由于疫情信息的控制和封锁,主流媒体的无作为,造成信息沟通受阻,谣言播散以及社会恐慌,盲目的抢购和不合理的避险行为引发了社会信任危机并最终导致疫情失控。另一方面,医务人员内部的信息不畅,对疫情的认识判断不当,健康防护意识缺乏,也在客观上导致了疫情的播散和医务人员的自身感染。而在SARS防控、应对策略发生重大转机之后,新闻媒体对SARS疫情信息及时、客观、全面、公开的报道和披露,满足了公众的知情需要,使公众的行为在媒体的引导下归于科学理性,沉着冷静地参与到共同迎战SARS的全民行动中来。在应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过程中,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信息媒介和社会资源,新闻媒体应在满足公众知情需要、稳定公众情绪、引导公众行为、树立舆论导向、监督政府工作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新闻媒体通过实时动态、客观深入地报道应急事件相关信息,使信息公开、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指导公众以科学理性的方式积极冷静地应对卫生应急事件,为医疗救治工作和有效医患沟通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是自古以来便有的危机意识。既然危机不可避免,人类就要强化危机意识,学习预防、应对并战胜危机的策略和方法。社会危机教育的缺位会导致公众和社会组织在面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时麻痹大意,不能作出敏锐、准确的判断,错失控制危机的最佳时机,甚至会引发社会恐慌和公众的非理性行为。我们正处于一个危机频发的时代,开展危机教育和培训,强化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将对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生命健康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医患信任合作具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