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加拿大麦克玛斯特大学David Sackeet教授及同事,在长期的临床流行病学实践的基础上正式提出了循证医学的概念。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 medicine,EBM)意为“遵循证据的医学”。David.Sackeet教授在2000年新版“怎样实践和讲授循证医学”中,再次定义循证医学为“慎重、准确和明智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研究证据,同时结合临床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多年的临床经验,考虑病人的价值和愿望,将三者完善地结合制定出病人的治疗措施。”
循证医学的核心思想是:在临床医疗实践中,应尽量以客观的科学依据结果为证据,判断病人病情并做出诊治决策,即临床医生的专业技能与当前系统研究所获得的最佳结果有机结合,以病人为对象查找证据,严格评价,综合分析,将最好的证据应用于临床实践。由此可见,证据是循证医学的基石,而证据是已有的、被证明的研究结果,研究阶段就是求证的过程,而实践则是用证的具体操作。
最好的研究证据主要指来自临床基础的研究,尤其是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研究,包括3个方面:准确的诊断性;临床试验研究(包括临床检查);预后指标的强度研究,治疗、康复、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这些证据都有赖于临床专业技能(在准确的采集病史、熟练的体格检查和恰当的实验室检查基础上作出的临床判断)。这种专业技能是医生长期积累的对个体病人的诊治经验。
循证医学模式是几千年来临床医学实践的升华,有着积极的创新价值。它的意义至少在三个方面:第一,对个体的病案,以极为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来选用对此个体最佳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第二,不被较成熟的临床理论以及较先进的诊疗手段所束缚,仍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长期的经验为诊疗核心;第三,尊重患者的价值观和对在医疗过程中的选择权。这是生物医学模式向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转变的基本路径。循证医学对待每一个患者的诊疗过程,都是建立在科学实验和与患者全面沟通的基础上实施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医患沟通是循证医学模式实现的最佳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