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解
孔子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基督教教义主张:“己所欲,施于人。”可见中西文化在理解他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方面是相通的。医患关系是一种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关系,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同样要求医患双方能加强沟通,充分理解对方,多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立场,势必能减少医患矛盾。从矛盾论的观点分析,医患关系又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双方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有其对立统一的一面(表1)。特别是在疾病的认识上,由于患者会在直接体验的基础上产生各种的痛苦与不适,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在进行专业分析和评估时多增加一些同情心,用共情的思维去理解患者的痛苦与不适,以唤起患者的感情和认识上的共鸣,促进双方的相互理解程度,也有利于医患沟通及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表1 医患双方对疾病认识的不同
(二)尊重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要求双方要充分地信任与合作,尊重是建立信任和合作关系的基础。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 Rogers CR)所提出的“无条件尊重的观点”可以作为医患沟通中表达尊重的一个参考。罗杰斯指出,患者是想得到帮助的,为了得到帮助,他们需要知道你是否理解并尊重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在双方了解和相互接纳的基础上,他们才会充分透漏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要求。可见,尊重患者可以给患者创造一个安全、温暖的环境,有利于医患关系的建立和患者病情的充分表露。
对患者的尊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尊重意味着完整地接纳一个人;②尊重意味着彼此平等;③尊重意味着以礼待人;④尊重意味着信任对方;⑤尊重意味着保护隐私。尊重患者具体可从两方面入手。
1.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知情同意权是尊重患者自主权最高水平的体现,知情包括患者对病情、医疗措施、风险益处、备用治疗方案、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的了解和被告知的权利;同意要确保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2.尊重患者的隐私
患者的隐私权自古就已受到重视,希波克拉底誓言就包括:“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我国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也规定,医务人员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隐私与秘密”。这些都体现了对患者隐私的尊重,也有利于双方信任关系的建立。
保护患者隐私也并不是无原则地保护,也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况,这些情况包括:①患者隐私与其健康利益相冲突时;②与无辜第三者利益冲突时;③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