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结成的特定的医疗人际关系。
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患者,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医患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既有人际关系所有的共性,受人际关系因素的影响,也有其特殊的性质。从人际互动的方式上说,医患关系是一种密切合作的关系。
临床医护人员和患者互相依赖配合,缺少其一都无法完成疾病诊治工作,两者共同目标都是为了治愈疾病,维护健康,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在这个合作的过程中,医患双方密切交往、积极互动、目标明确。
1.密切相关性
医患关系具有明显的相互依赖性。作为特定的社会角色,没有疾病,没有患者,医务工作者这种社会职业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同样,没有医务工作者的辛苦劳动,当生命出现问题而陷于险境时,生命的延续也是不可想象的。作为共抗病魔的战友,医患双方都无法离开对方而独立存在,具有密切相关性。
2.积极交往性
与一般的人际关系不同的是,医患之间的交往是由于医务工作者扮演了特定的社会角色,而患者出于维护、恢复自己身心健康的需要主动建立起来的。对患者而言,就医行为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求助行为;同时,出于职责,医者也会积极主动地进行临床诊疗。医患双方在活动中往往表现出交往的积极性。
3.直接交往性
直接交往性指的是医患之间进行的是面对面、不需要通过中间环节和媒介的交往,这种交往的直接性使得医患双方有条件进行直接有效的沟通,信息的交流和反馈渠道畅通。
4.定向交往性
医患交往的对象和目的是明确而具体的。在具体的临床诊疗活动中,每一个医务工作者接待和诊疗的患者是特定的,双方交往的目的明确。医务工作者是为了承担自己的医疗职责帮助患者维护、恢复健康,从而实现自己的存在价值和经济利益;患者的目的则是为了获得医疗救助,重获身心健康。
5.非个性交往性
医患之间的交往具有非个性交往的特点,每一方都有着自己特定的行为规范。如医务工作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特定的职业角色,作为一个职业角色,他们必须遵守特定的职业规范,有自己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所作所为应该尽可能少地受到个人情绪、个性的影响。
6.交往适度性
由于医务工作者和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都是作为特定群体的代表而出现的,其相互之间的交往具有相对稳定的规范,因此具有适度交往的特点。医患之间的交流、沟通既不会太深入,也不会点到为止,太深或太浅的交往关系都可能给医患关系的后续发展带来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