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性医疗行为( defensive medicine)是指医务人员为了减少医疗风险、保护自我而实施的偏离规范化医疗服务准则的医疗行为。如:在为患者进行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过程中增加各种转诊、会诊的次数;在进行疾病诊断时,为了避免医疗纠纷,不给患者留下挑剔的借口或把柄,进行大撒网式的化验或检查;在履行手术签字的告知义务时,夸大手术本身的风险及手术后的不良反应;回避收治高危患者或不进行高危手术等特殊医疗行为等。据美国的一项对全科医生防御性医疗行为的调查表明,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有因害怕医疗风险而采取尽量减少收治危重患者和开展高难度手术甚至推诿患者等医疗行为。而国内调查发现防御性医疗行为普遍存在于我国医生群体中,几乎波及了每一位从业医生。
防御性医疗行为有着多方面的客观原因,已经有许多文章对其进行过综述。从主观方面而言,是医务人员为了保护自我。可以说医生担心发生医疗风险后被卷入医疗纠纷是防御性医疗行为产生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据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医生受到医疗起诉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美国加州每年每10个专科医生中就有4个人被起诉,每年每100个全职医生就有多于17人受到医疗起诉。在一些高风险的专业,如手术科室等,比这个数字还要高。美国的剖腹率从1965年的4.5%上升到1986年24.1%,心电监护被当作常规使用。导致这些医疗行为的所有解释都与担心医疗诉讼有关。在我国,随着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及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许多医务人员认为法律更多地保护了患者利益,而淡化了医方的利益。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往往会被记录在案,这对其一生都会产生抹不去的阴影。在这种背景下,医务人员不得不有自我保护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在不断加强。
医务人员对医疗纠纷的焦虑,强化了忧患意识。因此,医疗诉讼的增加必然伴随着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增加,使医患矛盾更加尖锐化。有研究认为,防御性医疗行为作为一种诊疗程序,并不是严格按照医学本身的需要来执行的,而是为了构造一个完整防御体系,以应对可能的医疗事故诉讼。在Ferris Ritchey看来,防御性医疗是为法律而非医学动机而设的,有其合理性。但是,刘俊荣认为对多位患者雷同的谈话、相似的检查,对多种医疗措施不加引导地让患者自由选择,以及高额的检查费用等,都可能加深患者的疑虑,引起患者及其家属的质疑。另外还有研究认为防御性医疗行为具有正反两方面性:积极性防御与消极性防御。而过分防御的医疗行为导致部分医生怕担风险而产生心理负担。这种负担随着医生的防御性行为转嫁给了患者和家属,除了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生命和健康损害外,还会使医疗费用增加,使患者不堪重负,最终激化医患矛盾,造成患者的医源性损伤而与医生对簿公堂。总之,过度的消极性防御易导致过度医疗,引发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