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由于医生过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究其行为表象必有与之相对应的心理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生的心理特征
(1)感知有错误。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刺激物出现了,但医生没有或无法感知到;二是刺激物已被发现,但感知有错误;三是对刺激物感知不全面。人的感知过程是由客观刺激物、健康的感觉器官、清醒的头脑连环产生的,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正确感知。
(2)判断不准确。指经过思考所做出的判断与实际情况不符。原因主要有:感知材料不全面;过分自信;受不良情绪影响;智力影响;经验不丰富;思维品质有缺陷等。
(3)反应不恰当。这是造成医疗事故的直接原因。因为感知和判断都属于头脑中的活动,只有反应行为才能导致医疗事故。反应不恰当主要分为反应不及时和反应不准确。影响因素主要与刺激物大小、强弱、部位、年龄和技术熟练程度、复杂性、不良习惯等有关。
2.医疗事故的频发倾向者
医疗事故的频发倾向者,是指已有一次医疗事故体验,以后易再造成医疗事故苗头的人。此类人是应该防范的重点,他们的心理特征通常有以下三种:
(1)无所谓心理:
平时工作不认真,久之成习,对发生医疗事故抱无所谓态度,侥幸心理。有一定的临床经验,但不丰富;有一定操作技能,但不是十分熟练。这种医生对某些情况似是而非地意识到要出问题,但主观上常去合理想象于病人有利的方面,忽视于病人不利的方面,往往事与愿违。
(2)惰性心理:
有些医生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出了事故苗头,不是积极主动去补救,而是听之任之。出了事故不在自身找原因,而是认为“运气不好,让我碰上了”。医疗事故频发倾向是一种人格缺陷,造成的原因主要与生理缺陷、药物成瘾、家庭不和及不良工作态度等有关。对职业抱有不正确的设想,就会厌恶工作或利用职业方便谋私利,表现出反抗领导、不遵守制度的态度,常在无意之中遗忘其应尽的义务。偏颇态度也常引起医疗事故频发倾向。医疗制度变革对医生、政府、患者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都必然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必然会导致相关社会群体在医疗服务方面利益的重新分配。
3.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生的心理特征
(1)内疚心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既悔恨自己一时疏忽,铸成大错,又看到自己的失职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觉得对不起受害者,往往自责,愿意为自己的失职行为负责。这是正常的心理状态。
(2)紧张心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由于害怕惩罚,表现情绪激动,坐卧不安,对外界反应敏感,而又故作镇静。在机关进行调查时常常辩解,以减轻紧张心理,但往往漏洞很多,最后不得不承认事实。
(3)怨恨心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虽也怨恨自己,但更多的是怨恨别人或强调客观情况。表现为沮丧沉闷、长吁短叹、焦躁不安、低声哭泣,容易发展为抗拒态度。认为别人陈述事实是拆他的台,好像没有别人的证实,医疗事故也就不会发生。这是不良的心理状态。
(4)隐瞒心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有的医生会冷静思考,回忆自己的疏忽和遗漏,并采取措施弥补,但目的往往是隐瞒事实真相,甚至与他人攻守同盟,以避免定为医疗事故。这是不良的心理状态。
(5)开脱心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首先想的不是承认事实,而是如何把责任推给别人,以达到嫁祸于人的目的。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几个科的医生在同一病人身上发生医疗事故,或下级医生已请示上级医生,但上级医生不承认,以及临床与辅助科室人员间发生矛盾之时。这是不良的心理状态。
(6)抗拒心理:
有的医生平时极爱面子,虚荣心强,发生医疗事故后怕造成坏印象,降低自己的威信,故对事故干脆采取不承认的态度,有时还会威胁领导和其他当事人。这也是不良的心理状态。
(7)绝望心理: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直接造成病人死亡的医生。往往感到责任已无法掩饰,接受处罚已成必然,自己的前途、地位、家庭等方面会发生根本变化,这时绝望感会直线上升,表现出暴躁、沉默、不配合、破罐子破摔,甚至采取极端行为。这是最坏的一种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