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会议事规则
●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自由行事,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在一个人民做主的国家里,很少有一门知识能像议事规则这样,只需稍加学习即可如此显著地提高效率。
开会,大家都知道,无非就是一群人聚在一起,以某件(或某些)事情为题,通过商量和讨论,得出比较统一的看法,便于大家齐心协力,把事情做好。古今中外,只要有人类活动,就免不了要开会。有的人还以开会为职业呢,国外的国会“议员”,实际上就是“以开会议事为职业的人”。
可是在当今中国,开会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避免,还是感到厌烦和无奈的事情。我们可真是没少开会,可以说是天天开,甚至是一天到晚开。现在的会议频率高、效率低、成本高、收益差。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不知道怎么样开会。正因为不知道怎么样开会,也就难免开得松散、疲软、拖沓,开得效率低、收益差、会期长、会议多。正因为开会没有规矩,与会者对会议也没有什么要求(有的会议就干脆冠名为“务虚会”,意指只讲虚无缥缈的,不讲实在的),会议组织者也无须精心准备,怎么开都行。借用钱钟书的一句话来说,那些会议都不外是“请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花了一些不明不白的钱,讲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
难道开会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个顽疾吗?这个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不就是通过开会来解决的吗?可见,开会并非一无是处,它还是社会进步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我们平常都说,游戏有游戏的规则。那么开会是不是也有开会的规则呢?有的,说到开会的规则,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则大了。你可千万别误以为美国人开会非常随便,没什么规则,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有那么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Roberts Rules of 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美国广受承认的议事规范,数以万计的不同类型的组织都用它作为自己不可缺少的议事规范。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百三十年来,它为美国带来了议事规则的和谐与稳定,成为民主和法治的基础,规则中的理念和原则早已成为美国人的常识和习惯。它规定了民主制衡的程序细节,不但成为了各类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也是透明、高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石,是自由市场和企业责任的保证。
二、为什么需要议事规则?
不少哲学家都说,人是一种最难被道理说服的动物。当发生分歧的时候,不管分歧的基础是什么,或者出于利益冲突,或者出于信仰理念,或者出于知识经验的不同,反正一旦出现分歧,是非常难以在短短几个钟头或几天里靠语言的交流来达到一方说服一方的。看清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人类历史上大大小小的会议决议所达成的“一致”,要么是当权的上司从上到下强迫下属接受,要么就是强势一方压倒弱势一方。而这样的“一致”,无疑是违背了民主的理念,没有让不同意见的人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歧见,是不公平的。
议事规则诞生的目的,就是要让会议能以最好的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个体的行为进行限制!个体如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团体的利益一定受到损害。离开了规则,每个人都自由行事,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在规则不受尊重的地方,更是要先努力建立规则,否则真正意义上的议事就无法实现。
规则是不是最好的,是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最合理的,这一点在许多情况下都不是最重要的。有规则可依比规则是什么要重要得多。只有有了规则,组织的决定才能够协调一致、前后统一,不会随着领导人的反复无常而变幻莫测,也不会被某些人的强词夺理所操纵左右。对于一个严肃的组织来说,必须时刻维护自己的秩序、尊严和正规。
会议上的各种意见,有的时候是和谐一致的,有的时候则是针锋相对的。要考虑到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要用最少的时间,就庞杂的问题达成最大程度的一致,寻找出一个组织的总体意愿,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定出一个议事规则,严格遵守这个规则。
举例来说,现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无理取闹的。如果某人对某动议有不同意见,这个人首先必须想到,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我的发言时间?什么时候?第二,当我表达我的意见时,我是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是向持不同意见的对手说话。在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说是辩论,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只能向主持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自己的对手“叫板”,因为规则禁止不同意见的对手直接对话。发言的时候不能拖堂延时,不能强行要求发言,在别人发言的时候不能插嘴,因为这都是规则所禁止的。
美国的法庭也是如此,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
这样的技术细节,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的话,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事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低下。而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台设计良好的机器,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保障民主程序的效率。
三、议事规则的应用
早在1917年,孙中山先生就写了一本《民权初步》(文言文的),实际上讲的就是议事规则。他讲到西方人从小就学习使用议事规则,长大了就成了习惯,成为人的素质和教养的一部分。具备这种习惯和素质的人们聚在一起,不仅可以保持各自的个性和风格,更能够团结在一起形成集体力量。孙中山先生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摆脱封建帝王和官僚传统而信仰民主的政治家,他搞民权的第一步就是让人们知道如何开会。胡适说,孙中山的《民权初步》的重要性远胜过《建国方略》和《三民主义》,然而,却被人们忽略了。
学习《罗伯特议事规则》,最重要的是形成我们自己的规则。罗伯特在首次出版这套规则的时候只是一个职位不高的普通军人,他提出的议事规则却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这说明制定规则并不一定需要权威人士或部门来做,重要的是要有得到大家公认和愿意遵守的规则,而对大多数人来说,重要的是要养成“使用”规则的习惯。《罗伯特议事规则》是总结了英国和美国上百年来议事的成果,我们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制订我们自己的规则。议事规则应该是每个普通人都能够理解和掌握的规则,它应该通俗,应该简单明了,甚至应该可以作为培育儿童的教材。
我们的会议现在仍存在很多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很多会议没有规则;或者是讨论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或者是部分与会者的意见无法得到充分的表达;或者是掺杂了个人或单方面的利益,竭尽全力加以维护。所以,必须制订议事规则,人人遵守这样的“游戏规则”。
口腔诊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面临的问题极之繁杂,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会议来解决,这就更加需要一套比较完善的“议事规则”,以求快速高效地处理好与诊所生存和发展有关的事情,确保诊所长久地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
四、《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原则
规则之重要性是通过规则的具体内容来体现的。很难说什么样的规则是最好的,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规则。但是,我们一定要知道自己想追求什么样的原则,什么样的精神,这些原则和精神正是议事规则的精华和意义所在。这些根本性意义的原则包括:
1. 平衡:
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既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更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的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
2. 对领导人权力的制约:
领导人是由某个集体的全体成员通过选举(或上级任命)的方式产生的,这个集体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导人,同时还应该保留一部分权力,以保障对自身事务的控制权,避免领导人权力过大,避免领导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对诊所领导人来说,这一点非常重要。诊所领导人的地位多是由诊所的资产所有权所决定的,而不是由诊所集体通过选举方式产生的。作为诊所领导人的“老板”的权力常常是至高无上的,别人无法取代的。那么,诊所的领导人就更要自觉和有效地约束自己的权力,否则,诊所员工对“老板”的决定往往会消极怠工,阳奉阴违,这样的诊所也就很难形成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团队。
3. 多数原则:
多数人的意志代表着总体的意志。
4. 辩论原则:
所有决定(特别是重大的决定)必须经过充分而自由的辩论和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5. 集体的意志自由:
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除了上述的根本性原则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如:
●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
当一个提议被提出后,这个提议所包含的事务成为当前唯一有效的议题,必须在它得到解决、或者经一致同意被搁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
●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
如果有多人同时要求发言,那么主席应该询问他们支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持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观点的人有发言优先权。
●主持人必须请反方参与表决:
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共同参与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认为己方已经能够达到最后表决额度的要求,就排斥反对方参与表决。
●禁止人身攻击:
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发言,禁止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
如果发言人的言论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对此表现出反感,其发言应该被立即制止。
●拆分议题:
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
●同一个议题不再讨论:
在一届会议期间,一旦对某一议题做出了决定,同一议题就不能再次讨论,除非发生特殊情况。
判断会议的效果如何,看看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就可以有个大概了。我们的会议决议上经常出现“原则上”、“基本上”“一致”等等含糊其辞的说法,决议的伸缩性很大,可操作性不强。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把开会当回事了。
这样的“游戏规则”,对于民主理念的具体实现和操作,常常具有决定成败的重要性。罗伯特曾说“民主最大的教训,是要让强势一方懂得他们应该让弱势一方有机会自由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让弱势一方明白既然他们的意见不占多数,就应该体面地让步,把对方的观点作为全体的决定来承认,积极地去参与实施,同时,他们仍有权力通过规则来改变局势。”
诊所的建设、巩固和发展,固然有许多事情要做。建立和应用开会的议事规则,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而这一环节虽然很不起眼,但却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