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设定:
患者周女士,30岁,停经40天,阴道流血2天。由于平时工作太忙,只能周末来医院就诊。等她9点挂上号时,前面已经有40多个病人在候诊。
人物扮演:邹医生、周女士
地点:妇产科门诊
情景模拟:
2个小时后,终于排到周女士了,她进入了诊室。
邹医生:你哪里不舒服啊?
周女士:医生,我已经34天没来月经了,并且这2天阴道有少量流血。我月经一直都很规律,28天来一次,这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邹医生:30岁了?有孩子吗?
周女士:有,孩子4岁了,当时是剖宫产。
邹医生:噢,去做个妇科B超。
半个小时后,周女士拿着超声检查结果再次来到邹医生门诊。
邹医生:B超看着没有问题,宫内外均未见妊娠迹象,就是有少量宫腔积液,这个很正常,不用管它。这次流血有可能是自然流产,不用太在意。
周女士:那需要吃药吗,医生?
邹医生:不用,这是小问题,过几天就好了,不用担心。
听到医生的话后,周女士终于放下了悬着的那颗心。
可是1个多月后,周女士出现间断性阴道不规则流血,并且伴有腹痛。于是再次来到医院就诊,这次妇科超声提示:瘢痕处妊娠可能,胎盘植入不除外。接诊医生告诉她需要紧急入院。
周女士住院后诊断为:13+周妊娠,瘢痕子宫,并给予双侧子宫动脉介入栓塞、超声监视下瘢痕处妊娠取胎术、经腹瘢痕妊娠病灶清除术、子宫成形术。术后病理报告:(子宫)部分子宫壁,胎盘组织及大量纤维素样坏死组织,可见胎盘绒毛向肌层内侵入,符合胎盘植入。
出院后周女士以“延误诊断”向医院法规处投诉首次接诊的邹医生,并要求赔偿。因为当时邹医生并没有仔细查体、询问周女士病情,也没有交代患者不适随诊,以致患者未及时终止妊娠,最终以邹医生赔付周女士结束。
【解析】
在首诊的过程中,医生应该详问病史,完善检查,应有充分依据后再做诊断。而且在诊断过后,应该主动告知病人定期复查等事项。
在本案例中,病人看病时间短,医生与病人沟通不充分,过分依赖超声诊断,没能仔细了解病情,而且检查不全面,导致了第一次的诊断错误。而且在误诊后,医生又没有要求患者复查,导致了最后纠纷的发生。
本案例中,邹医生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条款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