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医生,看到身边的朋友都开通了微博,自己也追随潮流开始在微博上传播一些医疗知识,为患者答疑解惑,同时经常与网友分享工作中的趣事。由于张某语言生动犀利、活泼幽默,其微博受到了众多患者和网友的关注,粉丝数量一路飙升。一天,张某在微博上有感而发,指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好使”,多种药物不适用,且未能覆盖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等。微博一出,立马引来大批网友的回复转发,纷纷吐槽基本药物制度,指责国家改革了半天改不到实处。鉴于这条微博在网络上引起的热议,多家媒体也争相采访报道此事,“微博红人痛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知名医生揭露基药黑幕”等标题纷纷见诸报端,一时之间,张某和医院都被推在了风口浪尖。院领导为此事对张某进行了一番批评教育,但在张某看来,自己只是在微博上发表个人的观点,公众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还是依旧在微博上记录工作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后来,张某在工作中碰到一例罕见病例,觉得很有交流学习意义,就将其个人信息、病情、用药情况、治疗效果等信息发到了微博上。碰巧该名患者看到了这条微博,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将张某告上了法庭。
【问题】
1. 上述案例中,张某的行为存在哪些问题?
2. 医生应如何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沟通?
【解析】
微博、微信作为新型的沟通工具,具有发布便捷、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成本低廉等特点。但由于目前国家对网络监管制度的缺失,网民缺乏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能力,很多人会利用微博、微信制造舆论,造谣生事,传播虚假消息和谣言猜测。医务人员在微博、微信上发表个人观点时,要考虑到自己的言论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医院。同时,对于某一制度或事件的思考一定要全面客观,不要过于偏激,用语要谨慎避免歧义,以防止他人歪曲自己的观点,夸大事实,引起舆论压力,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本案例中,张医生在微博中的较高人气已使得他的言论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活动力,此时,张医生虽然只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发表了个人的看法和意见,暂不论其观点的客观公正,但大量不知实情的网民会完全接受他的观点,甚至难免会有一些人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制造舆论,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张医生通过微博,将患者的病情、个人信息公布于众,不论其目的是否用于学术讨论,都已构成了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
【知识点】
医务人员在微博、微信上讨论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时,不能发布有可能辨识出患者真实身份的相关信息,特别是不能发布患者的面部照片和足以泄露患者真实身份的特定病情状况的照片,此时,无论医务人员是否是出于学术讨论的目的,都已对患者构成了侵权。若侵权行为未给患者带来严重影响,侵权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生法》第二十二条: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生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