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详情-医患沟通-人文与法律-人卫临床助手-人民卫生出版社 Insert title here Insert title here
  |  医患沟通
Insert title here
首页 >  人文与法律 >  医患沟通 >  特殊疾病患者医患沟通案例一
特殊疾病患者医患沟通案例一
正文

张先生最近被确诊为糖尿病,以后需要长期服药并定期到医院复查。主治医生和他讨论制定了后续的治疗方案,并嘱咐他出院后去办理“特殊疾病”申报手续。只有在申请获得批准后,他才能到“特殊病种”定点医院就医,享受“特殊病种”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待遇。张先生不知道为什么要申请“特殊病种”,也不知道如何申请,听了医生的话感到有些茫然。

【问题】

1. 在你工作的医院,哪些疾病属于特殊疾病?如何申报“特殊疾病”?

2.“特殊疾病”患者在就医和医保方面有哪些政策性的便利?

3. 与特殊疾病患者的沟通一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解析】

对特殊疾病患者而言,国家和地方都有特殊的医疗管理政策,但大多数患者对这些政策一无所知,他们需要了解后续的就医流程,盼望医生给予详细的告知或指导。因此,医生在与这类患者进行沟通时,需要对患者的疾病给出明确的诊断,并将后续的治疗方案、本地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管理政策,申报“特殊疾病”的办理程序和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医流程告知患者。

【知识点】

1. 特殊疾病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很多时候出现在医保管理办法或门诊规范化管理文件中,不同省市的管理文件对特殊疾病的病种有不同的限定。《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规范》(2008)中包含的特殊病况包括:患恶性肿瘤需放疗、化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肾移植后需常服抗排异药。《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2013)中列出了四大类共计30种特殊疾病,其中包含精神类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重症肌无力、肺结核、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2. 参保人员患有管理文件中限定的某一病种需门诊治疗的,由本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申请表》,并附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报属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由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集中鉴定,符合条件的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申请人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特殊疾病门诊待遇。特殊门诊待遇涉及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与住院起付标准的计算方法。不同省市有不同规定,需要医生在沟通过程中给予解释和说明。

3. 申报“特殊疾病”的大致程序如下:住院费用结算后 →携带医保卡→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前台领取特病申请表→将个人资料填写清楚后→找主管医生填写申请→再回到医保办审核盖章→回本单位(退休回社区)盖章→到所属区县医保中心更换或确定相关信息并盖章→再携医保卡及回执单到医院医保办前台备案。

上一篇:儿科随访环节医患沟通案例 下一篇:特殊疾病患者医患沟通案例二
相关医患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