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某,女性28岁,因为孕38周,见红,在急诊留观等待住院分娩。急诊李医生检查后告知肖某某及丈夫,初步估计胎儿不大,孕妇骨盆正常,可以试着自行分娩。在等待过程中,肖某某自觉宫缩时疼痛难忍,丈夫找到李医生,询问能否剖宫产。李医生再次检查了孕妇,看到胎心监护正常,建议肖某某自娩。肖某某宫口开大3cm时,被送进了产房。随着宫缩加强,肖某某感到痛得难以忍受,不停地要求剖宫产。产房姜医生解释道:你没有剖宫产的指征,只能自己分娩。肖某某在宫口近开全时,医生发现其羊水有污染,立即行产钳助娩,因为病情紧急,在拉产钳的过程中,胎儿的左脸颧骨处有皮肤擦伤。回到病房看到自己孩子脸部有损伤的丈夫立即火冒三丈,找到病房范医生要说法,并要求赔偿,理由是:我们多次要求剖宫产,你们拒绝,如果是剖宫产就不会有脸部的损伤了。范医生看了病历,对肖某某和丈夫进行了解释。可无论怎样解释,肖某某和丈夫就是坚持要赔偿。范医生找来科室主任,再次解释剖宫产没有指征和产钳损伤的问题,并说即使是剖宫产也会有相应的并发症。医院没有责任,不能承担赔偿。肖某某和丈夫还是不同意医生的说法,坚决要求赔偿,否则就不出院。医院医患办公室刘主任约了肖某某和丈夫再次沟通,谈了3个小时还是没有谈通。肖某某的丈夫带着岳父岳母强行闯进医院院长办公室,闹得院长没法办公。经过两周的闹腾,最后医院答应补偿肖某某5000元,肖某某出院。
【问题】
1. 上述案例中,医生在急诊、产房和病房的沟通有不当之处吗?
2. 临床工作中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解析】
临床上经常会遇到孕妇对阴道分娩和剖宫产的两难选择。阴道分娩产妇恢复快,也有利于胎儿。剖宫产是不具备阴道分娩时采取的另一种分娩方式,剖宫产有一定的指征。急诊李医生通过孕妇查体,建议肖某某阴道分娩符合医疗常规,但在与孕妇沟通时,没有告知其分娩过程比较复杂,会根据孕妇和胎儿情况助产或者中转剖宫产。特别是在孕妇多次要求剖宫产时,没有有针对性地再次沟通建议阴道分娩的原因以及剖宫产和阴道分娩的利与弊。在产房时,肖某某再次因为疼痛要求剖宫产,产房姜医生只是简单地告知不符合剖宫产,没有跟孕妇沟通阴道分娩的有关事项,比如宫缩痛是正常的,可以采取哪些方法配合等。当看到孩子因为阴道助产受伤时,尽管是可以很快愈合,不会留下后遗症,但肖某某夫妇已经听不进去解释了,只要求赔偿,无论几个医生花多长时间都没有作用。假如,门诊医生或急诊医生在肖某某临产之前就能告知有关分娩的知识,阴道分娩和剖宫产的利弊,就不会出现这样的后果,因为事前沟通的效果要远远强于事中及事后沟通。
【知识点】
影响医患沟通效果的因素很多,沟通的时机是其中之一。把握好沟通的时机,在事情发生之前先行沟通,比事情发生后再沟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医务人员往往会因为工作忙,错过沟通的时机,或者落掉部分沟通的内容,这是医患纠纷的隐患。
医患沟通的时机包括:①门诊沟通,沟通的内容主要是患者病情和医生的处理建议;②住院时沟通,主要是沟通治疗方案的选择以及治疗方案的优点和并发症;③住院期间的沟通,主要是沟通一些特殊检查、病情的变化、治疗方法的变化以及治疗效果等;④出院时的沟通,主要沟通患者的治疗情况、回家注意事项以及随访的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