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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麻醉科术前的医患告知案例一
正文

赵某,15岁,男性,在家属陪伴下去某医院做外科手术。男孩叔叔为该医院内科医生。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拟定手术日期,麻醉科医生田某在清晨履行术前访视义务,在交谈中,田医生问孩子最近有无上呼吸道感染,家属予以否认。但田医生注意到孩子时常咳嗽,精神状态欠佳,于是向家属交代如果有上呼吸道感染在麻醉中会出现危险——在麻醉时容易出现呼吸道分泌物增多、呛咳、窒息等情况,甚至会危及生命。家属听后,难为情地告诉田医生,孩子昨晚贪凉,开着空调却没有盖被子,导致有点感冒,但由于不了解麻醉风险,只想着早点做手术,才向医生撒谎。田医生表示理解,但为了孩子安全,必须将手术时间推延,家属同意。第二次安排手术后,家属对田医生的访视有问必答,当田医生表示术前应该禁食时,家属和孩子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要求。手术出院后,男孩家属通过其叔叔向田医生表示感谢。

【问题】

1. 麻醉医生在访视过程中要注意哪些方面?

2. 如何看待患方隐瞒患者病情?

【解析】

麻醉医生要严格把握麻醉适应证、禁忌证,同时要讲究沟通技巧。在遇到患方撒谎时,田医生展示了宽容心态和善解人意的一面,并未直接戳穿,而是经过循循善诱让患方道出原委,患方觉得医生照顾自身“面子”,依从性增加,因此在第二次术前访视中,家属积极配合田医生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医生难免会碰见通过各种熟人关系进来手术的患方,对于这种“关系户”,要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不能因为碍于面子而将有些危险因素视而不见,导致出现医疗意外。

我国法律对于患方隐瞒病情不配合诊疗导致损害由谁负责任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在本案例中,家属的作为显然属于第一种情况——刻意隐瞒病情,不配合医生诊疗。但该情况是由患方缺乏医学知识而致其不配合医生,医生仍然负有履行告知义务——将上呼吸道感染会给麻醉带来的风险告诉患者,让患方对风险后果有清晰的认识。

术前麻醉风险的告知:麻醉医生在术前风险告知时,要了解患者心理状态,根据情况衡量哪些风险适合告诉患者,哪些风险需要避开患者告诉家属,并形成书面意见。对患者应该以鼓励为主,增强其战胜疾病的信心。另一方面,要耐心回答患者及家属提问,通俗地解释常见风险原因,使患方有充足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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