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美国发生了一个案子:有位叫Matthies的老太太,已经81岁了,仍然坚持自己独自生活,在一次活动中,不慎骨折,于是就诊于某医院。该院的医生结合相关检查认为老人不适合做外科手术,一是考虑到老太太年龄较大,可能接受不了这么大的创伤性治疗;二是老人的骨质很脆,固定用的钢钉效果一般;三是因为该患者曾经患脑卒中而致右半身活动不便,故仅让老人回家休息。老太太回家休息了几天后,股骨头脱位,导致失去了行走的能力。她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遂将医院告上法庭。其专家证人认为老人虽然有手术的各种不利条件,但医院应该把手术的风险告知老人,让其自己作出选择,而不是仅仅让患者回家休养。医院则认为,我们又没进行手术,所以不需要告诉手术及其风险。法官经过审理后认为,有创性治疗也需要知情同意,认为医院应该将手术及风险告诉患者,让其自己作出是否手术的选择。
【问题】
通过Matthies案例,外科住院医师如何在沟通中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解析】
Matthies案中,外科医生认为手术对患者有诸多不利,替患者作出不做骨科手术的决定,却没有将为何不做手术的原因告诉患者,导致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在日常工作中,医生经常碰见手术风险较大、术后获益不明显的情况,外科医生不能替患者作出是否手术的决定,而应该将手术的风险在沟通中告知患者,让患者自己作出是否手术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