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发性肺纤维化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特发性肺纤维化(ICD-10:J84.104)。
(二)诊断依据
根据《特发性肺纤维化诊断和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16年),《特发性肺纤维化诊治循证指南》(美国胸科学会、欧洲呼吸学会、日本呼吸学会、拉丁美洲胸科协会,2015年)。
(1)排除其他已知原因的间质性肺病(如家庭或职业环境暴露、结缔组织病和药物毒性).
(2)胸部高分辨CT(HRCT)表现为UIP型(此类患者不建议行外科肺活检)。
(3)已进行外科肺活检的患者,根据HRCT和外科肺活检病理的特定组合进行诊断。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特发性肺纤维化诊断和治疗中国专家共识》(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16年)。
1.非药物治疗:戒烟、氧疗、肺康复等。
2.抗纤维化治疗:
(1)抗纤维化药物。
(2)抗氧化治疗。
3.合并症治疗:抗胃食管反流治疗等。
4.对症、支持治疗:镇咳、祛痰,抗焦虑,酌情中医中药等。
5.肺移植。
(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J84.104特发性肺纤维化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感染性疾病筛查(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
(3)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
(4)红细胞沉降率、C反应蛋白(CRP)、蛋白电泳、IgG等。
(5)抗核抗体(ANA)谱、抗中性粒细胞胞质抗体(ANCA)、抗环瓜氨酸抗体(CCP)、类风湿因子(RF)。
(6)胸部HRCT、心电图。
(7)肺功能(病情允许时):常规通气功能、弥散功能。
(8)动脉血气分析。
(9)支气管肺泡灌洗液检查(HRCT为非典型UIP型时);
(10)外科肺活检(HRCT为非典型UIP型时,且病情许可时)。
2.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D–二聚体、肿瘤标志物、病原学检查、超声心动图、6分钟步行试验、经支气管镜肺活检(TBLB)等。
(七)药物选择
1.酌情使用的药物:吡非尼酮、尼达尼布、N-乙酰半胱氨酸,抑酸药物。
2.不推荐使用的药物:= 1 \* GB3①泼尼松、硫唑嘌呤联合N-乙酰半胱氨酸;= 2 \* GB3②抗凝药物;= 3 \* GB3③西地那非;= 4 \* GB3④波生坦、马西替坦;= 5 \* GB3⑤伊马替尼。
(八)出院标准
症状好转,生命体征平稳。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关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病情较重,出现并发症(如气胸、呼吸衰竭、严重肺部感染等),退出本路径,转入相应路径。
3.常规治疗无效或加重,退出本路径。
二、特发性肺纤维化临床路径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