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真菌性角膜溃疡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真菌性角膜溃疡。
行角膜清创术或联合结膜覆盖术。
(二) 诊断依据
1.症状 眼红、磨痛、流泪、视力下降等症状,角膜外伤史。
2.角膜溃疡病灶特征 可见菌丝苔被,伪足,卫星灶,免疫环,内皮斑,前房积脓等。
3.相关眼部检查 视力、眼压、裂隙灯、角膜刮片、真菌培养、真菌药敏试验、共聚焦显微镜等。
(三) 治疗方案的选择
1.非手术治疗 全身静脉注射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局部应用抗真菌眼药水频繁点眼,如有前房积脓需全身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2.手术治疗 溃疡灶无缩小或继续加重者,溃疡或感染的深度小于1/2角膜厚度,可行角膜清创或联合结膜覆盖术。
(四) 标准住院日
为7天
(五)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真菌性角膜溃疡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 术前准备2天
检查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
(2) 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 心电图;
(4) 检查视力、眼压、裂隙灯、共聚焦显微镜(根据医院条件可选)、角膜染色、眼前段照相、角膜刮片、真菌培养、真菌药敏试验。
(七)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选用抗菌药物滴眼液,根据病情调整用量。
3.病情严重者全身应用抗生素。
(八) 手术日为入院第3天
1.麻醉方式 局麻(病人不能配合手术时可进行全麻)。
2.术中用耗品 缝线、一次性角膜刀。
3.术中用药 无。
4.输血 无。
(九) 术后住院恢复4天
1.必需复查的检查项目 视力、裂隙灯、眼前节照相。
2.术后用药
(1) 局部应用抗真菌药物。严重者(如有前房积脓)需全身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2) 局部非甾体消炎药物;
(3) 出现继发青光眼时局部或全身降眼压药物;
(4) 抗菌药物:按照《2015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执行,结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十) 出院标准
1.病灶缩小,炎症浸润减轻,病情稳定。
2.角膜溃疡愈合。
3.切口愈合好,结膜瓣及缝线在位。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十一) 变异及原因分析
1.合并眼内积脓(化脓性眼内炎)者不进入路径。
2.病情严重有穿孔可能需施行角膜移植者不进入路径。
3.结膜瓣掩盖术后仍有穿孔可能,需二次手术者。
4.病情恢复慢,需延长住院观察时间。
5.病情严重,为避免交感性眼炎的发生,需摘除眼球或进行眼内容剜除。
6.术前化验检查异常,需要复查相关检查,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二、 真菌性角膜溃疡临床路径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