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角膜穿通伤术后拆线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角膜穿通伤术后,需行角膜拆线术的患者。
(二) 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 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角膜穿通伤病史及角膜裂伤缝合手术史。
2.相关眼部检查:裂隙灯、眼前段照相、角膜曲率、验光。
3.伤口已愈合,缝线在位。
(三) 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清洁点眼后行角膜拆线术。
(四) 标准住院日
2~5天
(五)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角膜穿通伤术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 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2天
必须检查的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
(2) 肝肾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 心电图、X线胸片(必要时);
(4) 检查视力、眼压、裂隙灯、眼前段照相、曲率、验光,冲洗泪道。
(七)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局部应用广谱抗菌药物滴眼液,预防性用药时间可1~2天,术前共计使用超过12次。
(八) 手术日为入院第1~3天
1.麻醉方式 局部麻醉(包括表面麻醉)或全身麻醉。
2.术中用耗品 眼科拆线包、一次性角膜刀。
(九) 术后住院恢复1~2天
1.术后需要复查的项目 视力、眼压、眼前节照相、曲率、验光。
2.术后用药 局部广谱抗菌药物预防感染。
3.局部应用非甾体抗炎药。
4.抗菌药物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结合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十) 出院标准
1.手术后病情稳定;
2.伤口愈合好,伤口对合齐,伤口无裂开和感染征象;
3.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
(十一) 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术前化验检查异常,需要复查相关检查,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2.术后炎症反应或并发症(伤口愈合不良、感染等)需要进一步处理,导致住院时间延长。
3.合并其他疾病(如外伤性白内障),需二期行其他手术(如白内障摘除术或者玻璃体切除术)者不进入路径。
二、 角膜穿通伤术后拆线路径表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