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恶性黑色素瘤内科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
1.恶性黑色素瘤Ⅱ~Ⅲ期,需行术后辅助治疗的患者。
2.无手术指征的Ⅲb、Ⅳ期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3.复发或转移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二) 诊断依据:
根据《NCCN黑色素瘤指南(2015)》以及2013年版卫生部(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黑色素瘤诊治指南》。
1.高危因素 不典型(发育不良)痣或黑色素瘤家族史、光导致色素沉着的皮肤、不容易晒黑皮肤、红色头发人种、强的间断日光暴露、日晒伤、多发黑色素细胞痣等。
2.临床症状 皮肤恶性黑素瘤的临床症状,包括皮损的非对称性、不规则的边缘、颜色不均一、皮损直径超过5~6mm或短期内皮损增大迅速、皮损早期出现增生隆起,可总结为ABCDE法则。此外皮损可出现卫星灶、出血、瘙痒、压痛、溃疡及区域淋巴结和远处器官转移等症状。
3.辅助检查 必查项目包括区域淋巴结B超(颈部、腋窝、腹股沟、腘窝等)、胸部(X线或CT)和腹部(B超、CT或MRI),根据临床症状或经济情况可行全身骨扫描及头颅检查(CT或MRI)。对于发生于下腹部皮肤、下肢或会阴部黑素瘤,要注意行盆腔影像学检查(B超、CT或MRI)。有条件者,可做PET-CT全身扫描,PET-CT全身扫描尤其适用于未确定原发灶患者、查找亚临床转移灶及Ⅲ/Ⅳ期患者。
4.组织病理学诊断阳性为确诊标准。
(三) 标准住院日
为≤15天
(四)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恶性黑色素瘤疾病编码,有明确病理细胞学诊断。
2.符合化疗适应证、无化疗禁忌证。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五) 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需≤7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 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传染病四项、凝血功能、LDH;
(3) 区域淋巴结B超(颈部、腋窝、腹股沟、腘窝等)、胸部(X线或CT)和腹部(B超、CT或MRI)。对于发生于下腹部皮肤、下肢或会阴部黑素瘤,要注意行盆腔影像学检查(B超、CT或MRI)。心电图;
(4) 细胞学检查、病理检查。
2.根据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 超声心动图;
(2) 根据临床症状或经济情况可行全身骨扫描及头颅检查(CT或MRI)。经济情况好的患者可以行PET-CT检查,尤其适用于未确定原发灶患者、查找亚临床转移灶及Ⅲ/Ⅳ期患者;
(3) 对于原发于下腹部皮肤、下肢或会阴部的黑色素瘤,要注意行盆腔影像学检查(B超、CT或MRI),了解髂血管旁淋巴结情况;
(4) 合并其他疾病的相关检查。
(六) 化疗前准备
1.进行ECOG或KPS评分。
2.评估心脏、肝肾功能、骨髓功能等。
3.无化疗禁忌。
4.患者、监护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相关同意书。
(七) 内科治疗方案
根据《NCCN黑色素瘤指南(2015)》以及2013年版卫生部(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黑色素瘤诊治指南》。
(1) 恶性黑色素瘤Ⅱ~Ⅲ期,高剂量干扰素免疫治疗方案:ɑ-2b干扰素(1500MIU/m2 d1~5×4w,9MIU/m2 tiw×48w)治疗,1年。
(2) 无手术指征的Ⅲb、Ⅳ期恶性黑色素瘤,复发或转移的恶性黑色素瘤患者。
1) 化疗药物:
a.达卡巴嗪(DTIC);
b.替莫唑胺(TMZ);
c.铂类抗肿瘤药物:顺铂;
d.紫杉烷类:紫杉醇、紫杉萜;
e.亚硝基脲类。
2) 个体化靶向治疗
a.Kit抑制剂:伊马替尼;
b.BRAFV600抑制剂;
c.MEK抑制剂;
d.联合靶向治疗。
3) 免疫治疗/免疫靶向治疗
a.CTLA-4单克隆抗体;
b.PD-1单克隆抗体;
c.CTLA-4单克隆抗体联合PD-1单克隆抗体;
d.IL-2。
4) 抗血管生成靶向治疗
a.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注射液;
b.贝伐单抗(Bevacizumab)。
(八) 化疗后必须复查的检查项目
1.化疗期间定期复查血常规,建议每周复查1次。根据具体化疗方案及血象变化,复查时间间隔可酌情增减。
2.每周评估血生化、肝肾功能。
(九) 化疗中及化疗后治疗
化疗期间脏器功能损伤的相应防治:止吐、保肝、水化、碱化、抑酸剂、营养心肌、营养神经、补充维生素、提高免疫力药物等。如患者合并骨转移,可给予双磷酸盐药物治疗,如帕米磷酸二钠、唑来磷酸等。
(十) 出院标准
1.病人一般情况良好,体温正常。
2.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严重毒副反应或并发症。
(十一) 变异及原因分析
1.治疗前、中、后有感染、贫血、出血及其他合并症者,需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可能延长住院时间并致费用增加。
2.化疗后出现骨髓抑制,需要对症处理,导致治疗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75岁以上的肺癌患者根据个体化情况具体实施。
4.高级职称医师认可的变异原因分析。
5.其他患者方面的原因等。
二、 恶性黑色素瘤内科治疗临床路径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