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肺癌放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支气管肺癌。
1.临床Ⅰ、Ⅱ期NSCLC因合并内科疾病(心肺功能不全,糖尿病)、病人高龄等不适合手术或拒绝手术者。
2.临床Ⅰ、Ⅱ期接受手术的病例中,手术切缘阳性、术后病理报告纵隔淋巴结转移或术后复发。
3.临床Ⅲ期NSCLC。
4.临床Ⅳ期NSCLC的姑息放疗。
5.小细胞肺癌的综合治疗和姑息性放疗。
(二) 诊断依据
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综合网非小细胞肺癌治疗指南2009年第1版(中国版)》、《临床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高危因素 吸烟指数>400,年龄>45岁,环境与职业因素。
2.临床症状 咳嗽、咯血、胸痛、声音嘶哑、胸闷气短、呼吸困难、肺外症状。
3.临床体征 锁骨上区淋巴结肿大、上腔静脉综合征、膈肌麻痹、食管受压、胸腔积液、心包积液。
4.辅助检查 胸部影像学检查,纤维支气管镜,病理学检查(肺穿刺活检等提示、肺外转移淋巴结穿刺病理、痰脱落细胞学检查、胸腔积液细胞学检测),肺癌标记物检测分子生物学方法。
(三)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支气管肺癌疾病编码。
2.临床分期(UICC 2009)为Ⅰ期、Ⅱ期和Ⅲ期及需要姑息性放疗的Ⅳ期肺癌患者。
3.临床分期(UICC 2009)各临床分期的小细胞肺癌。
4.心、肺、肝、肾等器官功能临床状态可以耐受放疗。
5.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进入此路径。
(四) 标准住院日
为37~52天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 凝血功能、血型、肝肾功能、电解质、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肿瘤标志物检查;
(3) 肺功能、心电图;
(4) 影像学检查:胸部CT(平扫+增强扫描)、腹部超声或CT、全身骨扫描、头颅MRI或CT。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以下项目
(1) 纵隔镜;
(2) 超声内镜纵隔淋巴结活检;
(3) PET-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或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
(4) 24小时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气分析;
(5) 心脑血管疾病相关检查。
3.体位固定、CT模拟定位、图像重建。
4.治疗靶区勾画、确认。
5.治疗计划设计、评估、确认、验证。
(五) 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考《肿瘤放射治疗学》(第4版)(殷蔚伯、余子豪等编著,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NCCN肺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
1.放疗方式 常规放疗、三维适型放疗或者调强放疗、SBRT。
2.放疗中用药 生血药、放疗保护剂,放疗增敏剂、抗生素、抗肿瘤药。
3.激素和支持治疗 视放疗中患者情况而定。
4.治疗中检查的项目
(1) 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 胸部CT(含定位CT)、腹部超声。
(六) 出院标准
1.放射治疗计划完成。
2.一般状态平稳。
(七) 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理不明确。放疗前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
2.放疗中出现并发症、合并症。
二、 肺癌放疗临床路径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