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异位激素分泌综合征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 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异位激素分泌综合征。
(二) 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 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
1.患者确诊患有某种原位恶性或良性肿瘤,常见的有肺癌、类癌、胰腺癌、胸腺癌、肾癌和消化道肿瘤等。
2.在肿瘤患者的血液或尿液中,证实存在一种或多种原非肿瘤组织正常表达和分泌的激素、激素前体物、亚基、类似物或其代谢产物水平升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综合征。
3.肿瘤分泌激素呈自主性,多数不能被正常的反馈机制所抑制。
4.肿瘤经手术、化疗或放疗完全缓解后,内分泌症候群消退,血尿激素水平下降。
5.排除其他引起内分泌综合征的因素,如药物等。
(三) 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异位激素分泌综合征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 标准住院日
为7~14天
(五) 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 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 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肿瘤标志物测定;
(3) 血液或尿液激素、激素前体物、亚基、类似物或其代谢产物水平测定;
(4) 激素功能试验如抑制试验或兴奋试验;
(5) 胸片、心电图、胸部CT、腹部超声或CT或MRI。
2.根据患者病情进行的检查项目
(1) 全身68Ga标记奥曲肽闪烁照相、头颅CT或MRI、全身骨扫描、PET-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或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术);
(2) 肿瘤动、静脉插管取血测定异位激素水平;
(3) 通过免疫组织化学、原位杂交或肿瘤提取物放射免疫检测等方法检查肿瘤组织中相应的激素含量及其mRNA。
(六) 治疗方案的选择
1.对症治疗。
2.手术切除原发肿瘤。
3.针对原发肿瘤可结合使用化疗、放射治疗或介入治疗。
4.若原发肿瘤无法切除或尚未定位或已广泛转移,可采用阻断激素合成或抑制激素释放的药物、或酌情采用手术切除部分或全部异位激素作用的靶组织,以缓解症状。
(七) 选择用药
1.针对原发肿瘤可结合使用化疗。
2.若原发肿瘤无法切除或尚未定位或已广泛转移,可采用阻断激素合成或抑制激素释放的药物。
(八) 出院(转科)标准
1.诊断明确,症状减轻或好转。
2.无急需处理的并发症或体征。
(九) 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复杂、临床表现不典型,造成诊断和治疗困难,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2.伴有其他系统合并症,需要特殊诊断治疗措施,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3.出现影响本病治疗效果的并发症,治疗效果不佳,延长住院时间。
二、 异位激素分泌综合征临床路径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