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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131I治疗甲状腺癌
国家医疗保障局手术操作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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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操作分类国家临床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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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131I治疗甲状腺癌的原理

目前的研究认为NIS位于甲状腺滤泡细胞基底外侧膜,是一种特定的钠依赖性碘化物转运蛋白,进入甲状腺滤泡细胞的碘通过膜上的钠碘转运蛋白转运到滤泡腔,参与碘的有机化过程,NIS将碘化物在甲状腺滤泡细胞中的浓度相对于血液提高了30~60倍,甲状腺细胞浓聚放射性碘的能力是治疗甲状腺疾病的基础。术后残余组织(包括残余甲状腺、颈部淋巴结转移灶等)细胞表面存在NIS,这种跨膜糖蛋白发挥“碘泵”功能,将碘离子转运进入细胞。131I是一种放射性同位素,半衰期为8.02d,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不存在。它是β衰变核素,发射β射线(99%)和γ射线(1%)。β射线最大能量为0.606 5MeV,γ射线能量为0.364MeV,富集的放射性碘衰变发出β射线,引起组织细胞的损伤,有效抑制或破坏病变组织,表现为局部受到连续照射的细胞增殖能力丧失、代谢紊乱、细胞衰老或死亡,从而达到治疗目的。γ射线可用来显像,显示131I在体内的分布并探查可疑病灶。

适应证

根据美国甲状腺学会(ATA)指南中的甲状腺癌复发危险分层,中高危患者建议术后常规行131I治疗,清除残留甲状腺及残留病灶,以控制病情并减少疾病的复发和转移。2015年ATA指南甲状腺癌危险分层患者如下。

1.高危患者

包括已知存在远处转移、肉眼可见的甲状腺外侵犯、肿瘤未完全切除、术后Tg提示远处转移(Tg明显异常升高)、病理分期为N1期伴任何最大直径≥ 3cm的转移性淋巴结。

2.中危患者

包括显微镜下可见肿瘤侵犯甲状腺周围软组织,术后首次全身放射性碘扫描(Rx-WBS)发现颈部异常碘聚集灶,侵袭性病理组织学类型(如高细胞压型、钉状突起亚型、柱状细胞亚型等),合并血管侵犯的甲状腺乳头状癌,临床分期为N1期或病理分期为N1期且转移淋巴结>5枚但淋巴结最大直径< 3cm,局限于甲状腺内的甲状腺乳头状癌,原发肿瘤直径1~4cm,伴有B-RAF基因V600E突变,合并甲状腺外侵犯和B-RAF基因V600E突变的多灶性微小乳头状癌,综合评估放射性131I治疗获益。

3.低危患者

通常不推荐行放射性131I治疗,主要包括无局部或远处转移,所有肉眼可见肿瘤病灶均已被切除,局部组织或结构未被肿瘤侵犯,肿瘤无侵袭性病理组织学类型(如高细胞亚型、钉状突起亚型、柱状细胞亚型等),如已行131I治疗则治疗后首次Rx-WBS未发现甲状腺床外异常碘聚集,无血管侵犯,临床分期为N0期或病理分期为N1期(转移淋巴结≤ 5枚,最大直径< 0.2cm),局限于甲状腺内包膜内的滤泡亚型甲状腺乳头状癌,局限于甲状腺内伴包膜侵犯但没有合并血管侵犯或受侵犯< 4个的高分化滤泡状癌,局限于甲状腺内的微小乳头状癌,单发或多灶性,B-RAF基因V600E突变者。

禁忌证

妊娠期、哺乳期及计划6个月内妊娠者;严重心、肝、肾功能异常;白细胞计数< 3.0×109/L;手术切口未愈合。

需要注意的是,术后131I治疗前的临床评估是辅助决策是否行131I治疗的重要步骤,临床评估主要包括TNM分期、危险程度分层及动态评估复发风险及预后,权衡131I治疗的利弊,优化131I治疗的临床决策,实现个性化治疗,最大程度保护患者利益。

操作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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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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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案

1.131I治疗后短期(1~15d)内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乏力、颈部肿胀和咽部不适、口干、唾液腺肿痛、味觉改变、鼻泪管阻塞、上腹部不适甚至恶心、泌尿道损伤等。可服用泼尼松、酸性糖果或维生素C片及嚼无糖口香糖、按摩唾液腺或补液对症处理等。

2.131I治疗后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白细胞或血小板下降,可评估血常规情况并对症处理,每周复查血常规,直至连续2周正常。

3.大量饮水、多排尿和服用缓泻剂等有助于减轻腹腔和盆腔的辐射损伤,但需注意可能引发的电解质紊乱。

4.合并其他慢性疾病和/或高龄DTC患者,持续甲减加上清甲后131I的损伤,其基础疾病病情可能在短期内加重,需密切观察并及时处理。

5.131I治疗后,部分女性患者短期内可出现月经推迟、经量减少或短暂性闭经,多数在1个月内恢复正常。131I治疗不会对卵巢产生永久性损害,131I治疗1年后,患者的受孕能力及妊娠结果不会因131I治疗而受到影响;131I对男性睾丸损伤不足以导致不育、生产事件及后代先天性发育不良等风险增加。131I治疗后6~12个月后可考虑生育计划。

疗效评价

1.清甲治疗后疗效评价

在清甲治疗后6个月进行疗效评价。甲状腺手术后行131I清除残余甲状腺组织的患者满足如下标准,被认为肿瘤完全缓解:①无肿瘤存在的临床证据;②无肿瘤存在的影像学证据;③清甲治疗后131I WBS未发现甲状腺床和床外组织131I摄取;④在无TgAb干扰时,甲状腺激素抑制治疗情况下测不到血清Tg,TSH刺激情况下Tg < 1μg/L。如清甲成功且未发现转移灶,则每年随访1次,若发生转移,应尽早安排下一步治疗。

2.清灶治疗后疗效评价

在清灶治疗后6个月进行疗效评价。转移灶数目减少或直径减小,Tg和TgAb的水平降低或消失为治疗有效;与治疗前相比转移灶数目增加,或旧的转移灶直径增大,则为进展。病灶仍摄取碘并评价为临床有效,应每隔6~12个月再次施行治疗。重复治疗使用剂量的原则与首次治疗相同,如首次治疗效果差,可考虑适当增加剂量。应注意随着累积活度增高,发生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危险性也增高,所以对重复治疗的风险与效益应慎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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