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必备原料,放射性碘和稳定性碘具有相同的理化特性,131I和天然碘互为同位素。甲状腺滤泡细胞通过钠/碘转运体(sodium iodide symporter,NIS)克服电化学梯度从血液循环中主动摄取131I。口服131I 24h后70%~90%的131I储存在甲状腺内。利用131I发射出的β射线产生的电离辐射作用,可使甲状腺中心部位接受的辐射剂量大于腺体边缘部分,使部分甲状腺滤泡细胞变性、坏死,导致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分泌减少,甲状腺体积也随之缩小,达到治疗甲亢的目的。131I进入甲状腺组织后,最终90%以上的碘被甲状腺组织吸收。其他未被吸收的碘多由泌尿系统和其他途径排出体外。131I在甲状腺外组织中分布较少、滞留时间较短,所以常规治疗甲亢的131I剂量对骨髓、性腺、肝、脾和胃肠道产生的辐射剂量很低,一般不会产生器质性损害。
1.GD甲亢。
2.抗甲状腺药物(antithyroid drug,ATD)过敏、ATD疗效差、用ATD治疗后多次复发、手术后复发的甲亢。
3.GD甲亢伴白细胞或血小板或全血细胞减少。
4.GD甲亢伴肝功能异常。
5.GD甲亢伴心房颤动。
6.GD甲亢合并桥本甲状腺病,摄碘率增高。
7.甲状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
8.其他如多结节性毒性甲状腺肿等。
1.妊娠、哺乳期。
2.不能遵循放射性治疗安全指导。
3.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妊娠的女性。
(一)131I治疗疗效评价
1.完全缓解(临床治愈)
治疗后半年以上,患者甲亢症状和体征完全消失,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ree triiodothyronine,FT3)、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yroxine,FT4)恢复正常,甲状腺体积缩小。
2.部分缓解
甲亢症状减轻,体征部分消失,血清FT3、FT4明显降低,但未降至正常水平。
3.无效
患者的症状和体征均无改善或反而加重,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无明显降低。
4.复发
131I治疗达完全缓解标准之后,再次出现甲亢症状和体征,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再次升高。
5.甲减
131I治疗后出现甲减症状和体征,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低于正常,TSH高于正常。
(二)不同疗效患者的处理
1.131I治疗3~6个月后,随访证实未缓解、疗效差或复发的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可建议再次行131I治疗。再次治疗时,对无效或加重及伴有并发症的患者可适当增加131I的剂量。少数甲状腺体积较大、质地较硬的患者需经多次131I治疗后才能达到完全缓解。而对于多次应用131I治疗无效或复发的少数难治性甲亢患者建议手术治疗。
2.131I治疗后效果较好,但未完全缓解,轻度甲亢或处于亚临床甲亢的患者,可适当延长随访时间,观察患者激素水平变化。如病情进展,激素水平进一步升高,可建议行第二次131I治疗;病情稳定,长期处于亚临床甲亢患者,可予以ATD小剂量维持治疗;转变为甲减者,予以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
3.131I治疗后告知患者,理论上甲减发生的必然性及不可预测性,建议治疗后增加复诊频率,及时调整甲状腺激素的剂量,使患者激素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当情况稳定后,可适当延长复诊时间,一般建议半年至少复诊一次。
4.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期间欲妊娠的甲减患者,调整甲状腺激素剂量,控制TSH孕早期在0.1~2.5mU/L,孕中期在0.2~3.0mU/L,孕晚期在0.3~3.0mU/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