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是国家为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而建立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计划生育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等。我国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包括生育社会保障和老年社会保障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生育社会保障,是指妇女由于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生育社会保障包括:生育社会保险、女职工孕期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哺乳期母婴健康与收入保障、生育女职工职业保障措施以及对无生活来源的孕产妇女的社会救助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补充性母婴平安保险等。
老年社会保障,是指社会对老年人口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帮助,保证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制度。老年社会保障的内容大致包括:①养老社会保险:指社会劳动者享有的退休养老金,是晚年生活的基本经济保障;②老年社会福利:是国家或者集体为改善和提高老年人口生活水平所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和项目;③老年社会救济:是国家或者集体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口无偿提供各种生活帮助,以使其达到最低的生活标准的一项制度;④老年社会服务:指发展社会服务事业,为老年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⑤老年公共医疗:年龄越高,发病率和就医率就越高,生活自理能力就越低,因而对医疗保健要求格外突出。老年社会保障的内容及其保障标准取决于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