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是构成社会生活主体并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人口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基础与出发点。人口问题从根本上讲是一个发展问题。人口的数量、结构及变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计划生育,是指依据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人类自身生产的计划化。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我国政府把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和优育,为社会和家庭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一代。这是从国家富强、民族昌盛、人民幸福出发所做出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将人口发展纳入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1980年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1981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第4次会议提出了“限制人口的数量,提高人口的素质”的人口政策。1982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强调实行必要的奖励和限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新修改的《宪法》。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截至2013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经达到2.0243亿人,比上年增加853万多人,占比接近总人口的15%,上升了0.6个百分点。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明确了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