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
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
放射治疗,是指利用电离辐射的生物效应治疗肿瘤等疾病的技术。
核医学,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诊断或治疗疾病或进行医学研究的技术。
介入放射学,是指在医学影像系统监视引导下,经皮针穿刺或引入导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对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诊断与治疗疾病的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是指利用X射线的穿透等性质取得人体内器官与组织的影像信息以诊断疾病的技术。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发布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