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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概念
内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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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在我国,药品的定义有以下基本特点:①药品仅指人用药,不包括兽用药。而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药品定义则包含了人用药和兽用药;②药品不同于保健品、食品、药品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③药品包括中药材、化学原料药,虽然它们不可以直接使用,但也作为药品进行管理。

药品作为一种商品,具有一般商品的共同属性。但是由于药品以治病救人为目的,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共同利益,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药品作用的双重性

药品的作用和功能在于预防和诊疗疾病,维护人体健康,使病体恢复到圆满状态,并进一步提高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但是,多数药品在不同程度上具有毒副作用,因而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侵袭性。加之人体生理机能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同一药品用于不同人体,其治疗效果可能出现差异,甚至在特异质人体中出现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的副作用。因此,药品用之得当,方能发挥治病救人、维护健康的功能。反之,则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药品使用的专属性

药品使用的专属性表现为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不像一般商品可以互相替代。药品与医学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处方药品只能通过医师的检查诊断,并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药品,有的甚至要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服用,才能达到防病治病和维护健康的目的。非处方药品必须根据病情,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的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3.药品质量的严格性

由于药品直接关系到疾病防治的效果,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确保药品质量尤为重要。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只有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才是合格药品,方可销售、使用。因此,国家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进入流通渠道的药品,只允许有合格品,绝对不允许有次品或等外品。

4.药品保存的时效性

药品的时效性有两种含义,一是药品存在有效期,在规定期限内,质量可以得到保证,超过有效期即行报废销毁;二是药品一旦需要,必须及时供应。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平时应有适当数量的生产和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的药品有效期很短,且用量少无利可图,也要保证生产、供应、适当储备,以防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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