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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标签、小包装和说明书
内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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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化妆品标签,是指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化妆品标签的标注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化妆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①产品名称;②制造者名称和地址;③产品标准编号;④化妆品成分表;⑤保质期;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其中产品标准号可以不标注年代号;⑦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备案文号;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⑨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化妆品标签宜标注的内容:①化妆品的使用指南或使用指南的图示;②满足保质期或限期使用日期的储存条件。

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标注下列内容:①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的内容;②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③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④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禁止标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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