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是指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中的一些毒株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2006年5月26日,卫生部印发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三、医疗机构职责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的筛查与报告,负责病人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负责本机构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病死动物情况以及有病死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四、应急处置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规定,各地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本地尚未发现动物和人禽流感疫情 本地区内尚未发现动物及人禽流感疫情,但其毗邻国家或相邻地区发生动物或(和)人禽流感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①密切关注国内外动物禽流感及人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②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③开展常规疫情、流感及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④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的筛查工作;⑤开展人禽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人禽流感知识水平;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区受染动物以及产品的输入。
2.本地有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禽流感疫情 本地区内发生了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禽流感病例。应该采取以下措施:①与农业部门紧密协作,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②启动人禽流感应急监测方案,疫区实行人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③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⑤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⑥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
3.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本地区发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的,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启动人禽流感应急监测,实行人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②按照人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③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⑤医疗机构要做好人禽流感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⑥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⑦及时向本地区有关部门和邻近省(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⑧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⑨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4.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按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