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施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应当具备下列设施:①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②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③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符合规定的风口。
二、运行要求
集中空调系统应当设置:①去除送风中微生物、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②新风应当直接取自室外,不应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③新风口应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④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虫媒装置,设备冷凝水管道应设置水封;⑤加湿方式宜选用蒸汽加湿,选用自来水喷雾或冷水蒸发的加湿方式应有控制军团菌繁殖措施;⑥开放式冷却塔符合规定要求;⑦风管内表面应当光滑,易于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