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iphone
Andr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