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诉讼是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以解决卫生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卫生行政管理而产生纠纷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具有以下特征:
1.原告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
卫生行政诉讼是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管理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所谓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是指在具体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处于被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管理的一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告只能是卫生行政机关
这是区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特征。卫生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是因为卫生执法机关一般都有实施卫生行政管理的权利,包括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所以它无需为实施权利而当原告。作为被告的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可分为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和授权执法组织,受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单位承担责任,以委托单位为被告。
3.审查具体卫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在实施卫生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卫生行政处理决定和具体的执法行为。